
5月25日,廣州交警在環市路、中山大道、新港路等70余條重點路段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記者現場了解到,以大北立交整治點、黃石東路與廣云路交叉口為例,早高峰近一小時內,兩處點位共勸導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80余宗,大多數騎行者接受了“首違警告”處罰,但不少騎行者對電動自行車載人規定表示“蒙查查”。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秩序設施大隊蔡警官介紹,廣州交警將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加強電動自行車整治,嚴查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亂象,切實規范通行秩序,改善交通安全狀況。重點查處電動自行車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逆行、不戴頭盔、駛入機動車道、駛入禁止通行區域、未依法登記上路行駛等行為。廣州交警呼吁廣大交通參與者守法出行,共同營造有序、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
交警嚴管電動自行車違規行為
涉電動自行車事故中 頭部是最易受撞擊部位
“你好,請問你的安全頭盔呢?”5月25日上午早高峰期間,在越秀區解放北路-環市中路路口附近,面對執勤交警的提問,相繼被攔下的幾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給出了“花式”答案:“出門太急,忘拿了”“太熱了,放在箱子里了”“嫌麻煩,所以沒戴”……
“騎乘電動自行車,一定要正確戴安全頭盔,下次要記住了。”數名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被執勤交警進行口頭教育。其中,一名男子拿出頭盔簡單戴上后便想離開,被眼尖的交警一把攔住。
交警教育違規電動自行車車主
“頭盔系帶不扣好,一旦受到碰撞,頭盔輕則發生移動,重則被甩落,均無法提供有效保護。”交警一邊幫該名男子調整頭盔兩側織帶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一邊叮囑道:“插口位置扣緊后,下顎處留有一指空隙,這才是規范的佩戴方法。”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在涉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中,頭部是騎乘人員最易遭受撞擊的部位之一。合格的頭盔可以極大地提高人員生存概率。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越秀大隊盧警官告訴記者,當天上午近一小時內,大北立交整治點共勸導及查處違法行為30余宗,主要為非機動車駕駛員未佩戴頭盔、駛入機動車道、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等行為。
交警糾正電動自行車騎行陋習
電動自行車有后座 不意味著可以隨便載人
當天上午9時許,記者在白云區黃石東路與廣云路交叉路口的“五選一”摩電勸阻點看到,正值上班高峰期,路面車流量大,紅綠燈路口許多電動自行車在等待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發現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違規載人,有的甚至搭載兩人,相當一部分騎行者并不了解電動自行車載人的相關規定。“電單車有后座,不是可以載人的嗎?”一名搭載了成人的電動自行車車主被民警攔截下來后表示不解。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民警對該名騎行者進行警告教育,提醒其不要違規載人。
南沙增城警方嚴查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5月25日,南沙交警在轄內重點路段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動,在東涌鎮吉祥路路口,執行民警在現場查處非機動車不按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32宗。另外,南沙交警在這一位置查處機動車違停、不禮讓斑馬線、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20宗。
在增城,5月25日警方組織交警、刑警、巡特警、派出所等多警種警力,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在開園路、新塘大道、風光路、新城大道、派潭大道、新新大道、經三路、夏街大道等重點路段,增城警方設置交通整治點,嚴查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行為、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酒后駕駛機動車、飆車炸街非法改裝、超員超載駕駛及校車安全等。
增城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增城警方今年將持續在轄區開展“夜鷹2023”統一行動,嚴查酒駕、醉駕、超員、超載、無牌無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廣州明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5月25日,記者從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答復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第20233026號建議(《關于加強共享電動車執法管理的有關建議》)中了解到,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數量為322萬輛,已經遠遠超出了廣州市現有道路通行、停放資源承載能力,也對城市正常交通秩序和管理等產生了極大沖擊,現階段暫無道路、停放資源可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共享電動自行車)。廣州明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市交通運輸局答復稱,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于2017年聯合印發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均明確禁止或不鼓勵發展該業態。
同時,市交通運輸局在答復中提到,針對前期部分經營企業在穗投放經營未登記上牌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違規行為,市交通運輸、公安、城市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會同各區政府,開展了聯合整治。從道路交通安全、市容市貌管理、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方面著手,對經營企業的投放、騎行、停放、充電、倉儲等全鏈條各環節進行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和整治。
下一步,市相關部門和各區政府將依據現行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對共享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整治。同時,研究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明確相關管理要求,維護良好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