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有效期5年
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應急救援車等車輛不受限制
記者10日從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獲悉,為確保白云國際機場出發層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提高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機場警方決定對出發層道路采取禁止未載客營運車輛駛入的措施。
根據《關于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出發層道路采取禁止未載客營運車輛駛入措施的通告》,具體措施為:
一、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出發層道路(含一號航站樓、二號航站樓)全天24小時禁止未載客營運車輛駛入。
二、實施時間:自2019年7月1日零時起正式實施,有效期5年。
三、實施路段:
(一)一號航站樓出發層道路包括:
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一號航站樓南出發高架路段;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一號航站樓南出發地面路段;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一號航站樓北出發高架路段;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一號航站樓北出發地面路段。
(二)二號航站樓出發層道路包括:
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二號航站樓出港高架路段。
機場警方表示,本通告中未載客營運車輛是指除駕駛員以外車內沒有其他乘客的營運車輛,包括公路客運、出租客運、旅游客運等車輛。機動車駕駛人應按照交通標志的指示行駛。違反本通告管理措施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應急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保障機場日常運行的作業車輛不受本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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