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抄寫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觀看警示教育視頻 以志愿者身份勸導不文明行為
記者11月18日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獲悉,11月17日起,廣州市在重點路口路段設置勸導教育點,加強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提醒糾正,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實施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將被指引至勸導教育點接受“三選一”勸導教育或者處罰。
“三選一”包括:抄寫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觀看15分鐘以上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視頻;在現場以志愿者身份執勤體驗,勸導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持續15分鐘以上。
“三選一”適用哪些情形?交管部門介紹,對于輕微違法行為,駕駛人可獲得一次“三選一”接受勸導教育的機會;而對于無牌上路、非法改裝等嚴重違法行為,廣州交警將直接依法處理,不適用勸導教育。
據悉,廣州市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堅持分類處理、寬嚴相濟的原則,根據違法行為性質和危害程度區別對待,實現柔性執法與嚴格監管的動態平衡。自《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實施以來,全市各職能部門與各區道安辦通過一體化統籌、實體化運作、精準化宣傳等措施,持續推進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在事故壓降、基礎設施提升等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效。
為進一步鞏固治理成果,11月17日起,廣州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專項治理行動。廣州交警介紹,本次行動將聚焦宣傳勸導、秩序整治與共治共管三大環節,強化多部門協同聯動。
據統計,前日全市累計開展交通安全勸導4668宗,及時提醒糾正違法行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