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歸檔時間:2021年12月27日
穗工信函〔2020〕1號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持續深化獲得電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在《廣州市進一步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實施方案(修訂)》(穗工信〔2019〕2號)基礎上,持續深化獲得電力改革,不斷提升供電服務水平,打造國際一流電力營商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對標國際先進、國內最優,迭代更新改革舉措,持續深化“三零”供電服務品牌,努力打造全國獲得電力示范標桿。主要目標如下:
(一)辦電流程。低壓電(220伏/380伏,下同)電網企業辦理環節為“申請簽約(不超過1天)”和“施工接電(不超過2天)”2項。高壓電(10千伏/20千伏,下同)電網企業辦理環節為“受理申請(不超過1天)”“答復簽約(不超過7天)”和“竣工接電(不超過7天)”3項。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由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以下簡稱市聯審平臺)自動向電網企業推送接入需求信息,用電報裝“零申請”。
(二)接電時間。低壓電接電平均時間不超過13天,其中,無外線工程不超過3天,有外線無行政審批不超過8天,有外線有行政審批不超過13天。
在用戶具備受電工程建設條件下,高壓電接電平均時間不超過45天,其中,外線工程平均時間不超過30天(包括電力外線工程行政審批時間不超過5天)。
(三)接電費用。低壓電計量表計、表箱及電源側供電線路由電網企業投資,高壓電外線接入工程由電網企業投資到用戶規劃紅線范圍,用戶接電“零投資”。
(四)電力外線工程政府行政審批。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電力外線工程政府行政“零審批”。其他項目電力外線工程并聯審批,總時間不超過5天。
(五)供電可靠性。全市城區年平均停電時間小于0.8小時,中心城區年平均停電時間小于0.5小時。
二、工作舉措
(一)優化服務流程,提升辦電便捷化。
1.電力接入報裝流程提前。完善市聯審平臺協同審批功能,將電力接入需求提前至辦理施工許可證核發前實時推送至電網企業,電網企業同步評估企業用電需求、提供用電接入指引,同步安排用電接入準備。(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供電局)
2.深化電力外線工程行政審批改革。電力外線工程行政審批項目在市聯審平臺統一收件、統一出件、資料共享、并聯審批,審批辦理時限不超過5天,推行電子證照。電壓等級在10千伏以下(不含10千伏),報裝容量不大于200千瓦,管線長度不大于200米的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的電力外線工程,免于辦理規劃、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砍伐遷移樹木(古樹名木除外)等行政許可,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辦理,電網企業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和交通疏解方案通過市聯審平臺推送至公安、交通、水務、林業園林局等部門,并在現場張貼施工公告信息。達到接入條件后,電網企業應將相關信息推送交通運輸部門,并負責按標準恢復道路和綠化,以及將竣工測量成果報送規劃部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林業和園林局)
3.強化全過程信息化支撐。整合電網企業典型設計、配網資源和地理信息等大數據,通過GPS定位作業現場,實現供電方案在線制定,配套項目建設單位框架招標,物資框架招標、定額儲備、分級存放和即時領用。辦電全環節納入信息系統在線辦理,作業現場采用APP移動應用,及時回傳數據,辦電全過程實時監控,大幅提升辦電效率。(責任單位:廣州供電局)
(二)豐富服務模式,助力體驗多元化。
4.完善“數字政府”辦電渠道。在入駐政務大廳和不動產業務辦理中心的基礎上,依托廣州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在“政務服務網、政務服務移動端”等政府渠道上線供電業務辦理功能,深化廣州供電服務“e電通”應用,實現多渠道辦電。(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5.提供新技術支持。探索區塊鏈技術在供電服務身份認證、證照確認和存證防篡改等方面的應用;研究區塊鏈技術在分布式發電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配額的應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
6.進一步完善電網企業客戶經理工作機制。對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和小微企業項目,提供客戶經理專人服務,落實“工單主人制”及個性化服務措施。(責任單位:廣州供電局)
(三)公開服務信息,提升辦電透明化。
7.組建“獲得電力咨詢委員會”。負責評估廣州獲得電力各項提升舉措落實情況,并持續為獲得電力提供針對性強和切實可行的優化建議。(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
8.主動公開辦電信息。政府官方網站和廣州供電局官網主動公開獲得電力改革政策文件和有效舉措,全市各供電營業網點、供電網上營業廳、手機APP和95598服務熱線等平臺,及時更新小微企業在內的供電服務承諾、辦事指南和供電可靠性信息,推廣企業辦電進度實時查詢、服務評價和一鍵報障等雙向互動功能。(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供電局)
9.提高電費電量透明度。電網企業在全市供電服務全渠道主動公開電價調整信息,做好電價政策信息的宣傳、告知和解釋工作。全面推廣電子發票和電子賬單,試點欠費和停電采用電子化通知。全面實現電子支付,在掌上營業廳開通“日電量”查詢功能。(責任單位:廣州供電局)
(四)加強協同規劃,建設堅強電網。
10.變電站建設與項目同步規劃和審批。各區政府在招商引資和土地出讓之前,會同電網企業提前落實配套變電站選址,按程序完成相關規劃調整工作。土地出讓部門負責將變電站用地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供電設施投產時間與新增項目投產時間相一致。(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供電局)
11.加強電纜管溝建設。在市政道路新建、改建、擴建時,根據有關文件要求、本市電網規劃及電纜通道規劃同步新建、擴建電纜溝,并無償移交電網企業使用和管理;道路工程建設單位應當統籌管理道路工程和地下管線工程,合理安排地下管線建設工期,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應當予以配合。(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各區政府)
12.優化用地收儲機制。建立110千伏及以上電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收儲機制,做到電力基礎設施用地“提前公示、提前收儲、提前圍蔽”,進一步縮短建設周期。(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政府)
13.建立10千伏配電設施用地落實機制。電網企業定期匯總全市配電網建設布點需求,各區落實10千伏配電設施用地,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出臺政策明確允許村莊規劃設計確定的配電設施用地(原則上不得超過100平方米)仍按照原地類認定和管理。(責任單位:廣州供電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政府)
(五)加強綜合管控,提高供電可靠性。
14.強化網架源頭治理。開展精準投資,解決單輻射、大分支和分段點不合理等網架問題;開展“兩消除、一控制”和城中村用電改造,提升低壓供電能力,大力提升低壓實際轉供率。不斷推進配電自動化建設,提升配電自動化實用化程度,提高故障遙控比例。(責任單位:廣州供電局)
15.強化不停電作業。落實發電車統籌調派機制、不停電作業審查機制等,實現所有項目覆蓋率達75%;優化不停電作業工序安排,切實降低停電時戶數;加強配網項目整合,深化主配網停電協同,開展配網施工方案和停電范圍審核,做好主配網停電計劃綜合。(責任單位:廣州供電局)
16.加強故障跳閘管控和故障處理。組織開展電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強信息化手段應用,減少外力破壞和用戶事故出門情況。強化立項和管理督辦機制,降低線路重復跳閘率。(責任單位:廣州供電局)
17.進一步明確限制停電超額的懲罰工作機制。依法制定停電超額賠償實施細則,明確和細化賠償范圍、標準和流程等內容,提升服務質量,提高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保障用戶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
(六)對標國際一流,建設獲得電力示范區。
18.打造黃埔區國家“獲得電力”示范區。出臺黃埔區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工作提升方案,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提出一批加快輸變電工程建設、提高供電可靠性和提升供電客戶服務水平的支持舉措。(責任單位:黃埔區政府,廣州供電局)
19.深化南沙自貿區供電服務特色品牌。持續提升南沙自貿區全口徑低壓供電服務模式、臨電租賃和用電企業受電設備財產綜合保險等供電服務水平,廣泛推廣港口岸電、微電網示范等綜合能源服務新模式,探索能源產業金融服務產品。(責任單位:南沙區政府,廣州供電局)
(七)提升綜合能源服務,拓展電力應用場景。
20.打造重點行業場景的客戶用能全旅程體驗。推廣“臨電租賃共享”、停電復合賠償機制、節能降耗管理、電能質量提升等全過程綜合能源特色服務,為企業安全可靠綠色用電保駕護航。聚焦具體行業場景,將多個綜合能源服務產品進行組合、落地。(責任單位:廣州供電局)
21.加強電力數據賦能城市治理。深入開展電力大數據與“四標四實”、“散亂污”場所監控、數字政府、智慧城市和征信管理等方面應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供電局)
22.推動綜合智慧電網應用體系建設。整合供電網絡資源,聯合各網絡運營商推進能源物聯網、智慧燈桿、人工智能和5G深度應用,會同水電氣服務企業試點推行“三表集抄”和綜合能源服務。(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水務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廣州供電局)
以上審批、辦理時限遇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順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協調。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會同市有關部門組成獲得電力專項小組,統籌組織實施和協調推進各成員單位開展具體工作,建立定期通報、工作例會等機制,加強獲得電力相關信息交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
(二)開展廣泛宣傳。統籌政府及電網企業“獲得電力”宣傳工作,集中優勢資源,在官方媒體、各級主流媒體、平面媒體、互聯網等渠道,采用線上線下結合、廣泛宣傳和培訓“獲得電力”的最新舉措與成效,進一步提高企業和群眾對用電接入政策措施的知曉度和用電獲得感。(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
(三)促進信息共享。實現廣州市政務數據的共享交換,企業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件等多類用電業務辦理信息實時獲取,居民僅需提供身份證號,在線獲取不動產信息,實現居民“零證過戶”,企業用戶只需營業執照,即可在線查詢項目立項核準等資料,全面實現企業辦電全程在線化、定制化和數字化。(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州供電局)
(四)強化信用手段支撐。從重前置審批轉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監管,推動建立覆蓋電網企業、用電企業、利益相關單位等各類主體的行業信用體系。經發現承諾不兌現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并通過“信用廣州”網公示。(責任單位:市公安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林業和園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