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來越多港澳優質法律服務人才來穗投身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近日,廣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工作情況的報告(簡稱“報告”)。
市司法局局長鄧中文在報告中指出,自2022年7月,全國首批粵港澳大灣區律師之一的何君堯律師首選廣州執業,截至今年5月22日,全市已有粵港澳大灣區律師112名。
在全省率先出臺大灣區律師申請指引
2020年8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為期三年的大灣區律師執業試點工作。2023年9月1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延長試點期限至2026年10月4日。
報告提到,廣州市政府高度重視港澳律師在穗執業試點工作,在立法、執法等方面研究制定多項措施,持續優化執業環境,吸引越來越多港澳優質法律服務人才來穗投身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為強化政策引領,廣州市相繼出臺《關于加強法律服務工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決定》《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支持涉外法律服務發展八條措施》《廣州灣區中央法務區白云中心區促進法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等,增強港澳律師來穗執業整體謀劃。
同時,廣州市在全省率先出臺大灣區律師申請指引,開辟港澳律師申領執業證審批“綠色通道”,發布鼓勵和支持大灣區律師來穗執業十項措施,推動降低港澳聯營所條件改革。
《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廣州市科技創新條例》《廣州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把鼓勵穗港澳交流合作、加強優惠政策支持作為重要內容寫入法規條款中,推動穗港澳深化合作。
在全國首設港澳律師執業孵化站
近年來,廣州與香港律政司不斷深化交流,共同推廣穗港法律服務,在涉外法律人才培訓、大灣區律師執業、公證領域協作等方面深化合作。
報告提到,廣州市一體建設廣州市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分會、大灣區律師工作委員會、涉外法律服務中心、“一帶一路”律師聯盟廣州代表處、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等平臺,高標準建設廣州灣區中央法務區,立足各區優勢,強化法律服務集聚。港澳律師通過與內地法律界緊密合作,更好為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為廣州繼續在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領頭羊和火車頭作用提供法治保障。
為引進培養人才,廣州市發布鼓勵和支持粵港澳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在穗執業扶持政策。
全國首設港澳律師執業孵化站,將大灣區律師納入廣州涉外領軍人才庫,已有42名大灣區律師獲推薦成為省、市調解員、仲裁員。首次啟用大灣區律師駐場服務第135屆廣交會,發揮港澳律師涉外法律服務優勢。
發揮港澳律師涉外領域專業優勢
“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南沙開發開放,是廣州使命所在,也是發展所需。”鄧中文表示。
報告提到,市政府將繼續致力于打造國際化、專業化的涉外法律服務環境,為港澳律師提供更加優越的執業條件和發展機會。同時與港澳法律界繼續深化合作,共同為大灣區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具體措施上,市政府一方面將打造更加緊密互通的合作平臺和全鏈條法律實務合作機制,推動商務、貿促、工商聯與司法行政等部門協作,加快發展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搭建法律服務供需對接平臺,匯聚整合大灣區法律服務資源,提升三地法律服務國際綜合競爭力。
另一方面,積極推進大灣區法律服務融合發展,通過繼續出臺和推廣支持政策,吸引更多大灣區律師參與到廣州律師行業工作、加入廣州律所,擔任仲裁員、調解員等。注重發揮港澳律師涉外領域專業優勢,對接聯通優質國際法律服務合作資源,在涉外重點領域課題研究和法律服務方面,提出具有創造性、可行性的合作舉措。推薦優秀涉外律師、大灣區律師參與廣州重大經貿活動和建設項目,為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
推動律師行業規則進一步對接 提升法律服務國際競爭力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報告時指出:要最大程度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律師作用,還需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深化粵港澳法律服務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市政府要統籌廣州灣區中央法務區“一中心三片區”、提升南沙片區的發展速度,落實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廣州仲裁委員會、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廣州有關勞動仲裁機構及各級法院,吸納更多大灣區律師擔任仲裁員、調解員;協調組織各類有涉外法律服務需求的群體,與大灣區律師進行深度對接,發揮大灣區律師獨有的環球經驗和國際視野,打造更具競爭力的涉外法律服務品牌;爭取部分政策在南沙先行先試,推動粵港澳三地律師服務行業規則的進一步對接,共同提升粵港澳法律服務能級和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