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在廣東省氣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廣州市氣象局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氣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不斷規范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4年,廣州市氣象局廢止部門規范性文件2份:《廣州市氣象局關于印發廣州市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氣規字〔2019〕2號)《廣州市氣象局 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聯合印發廣州市公眾應對主要氣象災害指引(修訂稿)的通知》(穗氣規字〔2019〕1號);現行有效部門規范性文件2項:《廣州市氣象局關于公布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穗氣規字〔2018〕1號)《廣州市氣象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氣象局行政許可裁量權基準的通知》(穗氣規字〔2023〕1號),制定印發主動公開類行政公文8份,均及時掛網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全年受理3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宗自然人申請辦理,1宗為商業企業申請辦理,均已按時辦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聚焦重要節點、重大天氣過程做好信息發布,積極參加春節、國慶全市新聞發布會,發布臺風、寒潮等影響研判,面向全體市民通報汛期天氣氣候特點,并就“龍舟水”天氣過程對市民公眾提出防御建議。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按照垂直系統網站集約化建設要求,廣州市氣象局政府網站注銷關停,內容集約遷移至廣東省氣象局政府網站子頁面,并在廣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方便公眾獲取政務信息;夯實新媒體轉型,“廣州天氣”微博、微信、抖音等服務渠道作為業務新媒體為公眾提供氣象預報預警服務信息。
(五)監督保障情況
廣州市氣象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持續加強網站、新媒體等信息公開渠道運維管理,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認真履行政府信息對外公開審查職責。組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參加相關培訓,提高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和能力,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4年,廣州市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專業化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對新標準新要求把握不夠準確,目前收到的公開申請大多為氣象資料查詢,政策解讀不夠深入全面。
2025年,廣州市氣象局將進一步結合工作實際補足短板,著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效益。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部門2024年度沒有收取信息處理費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