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廣州市司法局
2015年1月
引 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廣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要求,由廣州市司法局編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咨詢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我局網站“廣州司法網”( http://sfj.gz.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廣州市司法局辦公室,電話:83100281。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上級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住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契機,以擴大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為目標,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為準則,不斷增強工作透明度,加強民主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優質行政、廉潔行政,規范政務公開要求,深化政務公開內容,創新政務公開形式,提高政務公開水平,促進了我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我局2015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2361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信息2361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351條,比重為14.8%;規劃計劃類的信息148條,比重為6.2%;屬于本單位業務類信息1862條,比重為79%。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的信息有342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信息48條。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采用簡報、雜志、網站、微博、微信、宣傳資料及觸摸屏等途徑,并設立了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其中最常用、最受歡迎的形式是通過微博微信“廣州司法”和廣州司法網公開信息。在便民服務上,我們對《廣州市司法局政務公開目錄》進行了更新,在門戶網站中開辟信息公開專欄,按照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的要求,分機構職能、規范性文件、計劃總結、行政許可、便民服務、工作動態和其他等七大項欄目進行公開,并對具體需公開的內容進行了鏈接,方便社會公眾直接點擊,同時對一些動態信息進行了及時更新,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務信息的公開度和透明度。編制了《廣州市司法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依申請公開和預公開信息制度》,通過書面或網上受理的形式辦理市政府辦公廳轉辦的、本部門直接受理的群眾申請公開事項,及時將辦理結果進行反饋,方便群眾通過各類途徑了解我局的各類政務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我局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8件,其中通過我局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有5件,通過信函提交的申請3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有0件,通過公開受理窗口當面提交的申請有0件。
四、咨詢情況
我局2015年共接受市民咨詢44169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0次,咨詢電話接聽18346次,當面咨詢接待25337次(含律師法律咨詢),網上咨詢486次。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我局2015年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0件;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1件;此外,本單位還收到各類針對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包括信訪、舉控)0件。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雖然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差距,公開內容的及時性、全面性以及公開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進。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做好:
一是拓寬公開渠道。在其他公共場所如采用電子顯示屏、報紙、電視、便民手冊等多種方式,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加強培訓指導,提高工作能力;三是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確保第一時間得到第一手信息。
七、說明與附表
(一)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單位:條
指標 | 數量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2361 |
其中:1.組織機構 | 0 |
2.規章 | 0 |
3.規范性文件 | 0 |
4.其他文件 | 15 |
5.動態類信息 | 2013 |
6.行政執法類信息 | 0 |
7.辦事指南類信息 | 0 |
8.財政預決算信息 | 2 |
9.政府工作報告 | 0 |
10.政府公開年度報告 | 1 |
11.其他信息 | 330 |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單位:條
指標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 8 |
申請總數 | 8 |
其中:1.網上申請數 | 5 |
2.信函申請數 | 3 |
3.當面申請數 | 0 |
4.傳真申請數 | 0 |
5.其他形式申請數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8 |
其中:1.同意公開 | 0 |
2.同意部分公開 | 0 |
3.不同意公開 | 0 |
4.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 5 |
5.非本機關或信息不存在 | 2 |
6.與生產生活科研需要無關 | 0 |
7.申請內容不明確 | 0 |
8.其他 | 1 |
附表3 其他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接受咨詢數量 | 人次 | 5 |
投訴舉報數量 | 人次 | 0 |
附表4 申訴情況統計表 單位:件
指標 | 數量 |
行政復議數 | 0 |
行政訴訟數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