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廣州市財政局政府
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廣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要求,編制2013年廣州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咨詢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廣州市財政局網站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廣州市財政局辦公室,聯系電話:38923120。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政務公開工作有關法規和要求,堅持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建設服務政府、法治政府、責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內容,不斷加強組織協調、健全制度機制、拓展公開渠道、強化監督檢查,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搭建平臺,提高理財透明度
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積極打造“陽光財政”平臺。一是修改搜索引擎;二是優化版面欄目。以提高我局官方網站便利性為目標,對版面規劃、欄目設置及公布信息內容等方面進行調整優化。2013年,通過廣州財政網站、市政府門戶網站累計發布上載信息800余條,主要內容包括財政新聞、政策法規、財政數據、政策解讀、通知公告、政府采購、工作動態、區、縣級市財政新聞等。圍繞財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財稅改革、加強監督管理等內容,加強財政信息公開。實現按月公開全市財政收支月度執行情況。《財政預決算》欄目公布市本級部門年度預算和按年度、季度、月份公布財政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年度財政決算報告;《重要公告》欄目發布重要的業務通知和政府采購招投標等信息;《會計服務》欄目公布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問題。“廣州財政網”年瀏覽量約363萬次。
(二)開通微博,拓寬公開渠道
根據市委宣傳部《關于開通“中國廣州發布”官方微博平臺第二批上線單位的通知》(穗宣通〔2012〕)88號),我局官方微博于
(三)簡化流程,提高便民度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我市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原有16項行政審批、2項行政備案事項通過下放、取消、改變管理方式等途徑達到了100%的精簡。對省政府下放到市財政局的3項行政審批事項的要件進行梳理,結合實情修訂了《廣州市財政局行政許可管理規定》,所有事項全部進駐網上辦事大廳。此外,市財政局還制定了《廣州市財政局申請事項受理管理辦法》,對所有申請事項的收件時間、審核內容、審核時限、受理回執等予以規范。
(四)深化改革,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1.指導推動市直部門預算公開情況
2013年,我市部門預算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1月,我局參照財政部、省財政廳部門預算公開格式,印發了《2013年市本級部門預算公開范本》,要求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直屬機構依照規范文本的要求在統一時間公開本部門2013年部門預算,文件同時抄送市委各委辦局、人大、政協、法院、檢院、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等部門參照執行。
2013年的預算公開主要特點有:
一是全部市政府部門和直屬機構進行了公開。參照省財政廳的公開范圍,上報市人大審議部門預算的109個部門中,要求市政府66個部門和直屬機構必須公開,其余部門可自行選擇公開。市政府66個部門和直屬機構全部公開,另有13個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也自行公開了部門預算。各部門統一公開的部門預算中包括《公共預算收支總表》、《公共預算收入表》、《公共預算支出表》、《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等5張表格。公開格式較為統一。
二是《2013年市本級部門預算公開范本》跟以往相比更加詳細,如在部門概況里增加了部門主要職能說明;公共財政預算資金支出情況進一步細化了支出預算結構及具體安排情況,并增加了與上年預算對比增(減)情況的說明; “三公”經費預算要求包括總額和分項金額,以及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公務接待有關情況等。
2.指導“三公”經費公開情況
積極推動“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我局印發《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3年市本級部門預算公開范本的通知》(穗財編〔2013〕3號),要求市政府各部門和直屬機構按范本要求在規定時間公開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2月,我局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廣州財政網上公開了2013年“三公”經費總預算。市政府41個工作部門和26個直屬機構按照統一格式、統一時間主動公開了本單位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未納入主動公開范圍的民主黨派、市工商聯、各人民團體等13個單位,也主動公開了2013年本單位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
3.指導推動部門決算公開情況
2013年4月,我局印發了《關于推進區、縣級市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區、縣級市按時公布財政預、決算信息。我市本級93個部門向社會公開了2012年部門決算(包括“三公”經費決算)。
4.指導推動區、縣級市財政信息公開情況
積極指導推動地方預決算公開規范化、常態化。為推進區縣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根據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市縣預決算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粵財預〔2012〕198號),我局印發了《廣州市財政局關于推進區、縣級市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穗財編〔2013〕157號),對區、縣級市“三公”經費公開的時間、內容、責任主體等做出了比較詳盡的規定。《指導意見》明確:各區、縣級市財政部門負責本級政府“三公”經費匯總信息的公開,各區、縣級市政府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三公”經費信息的公開。各區、縣級市財政部門應做好對本級部門“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和指導,統一明確本級政府“三公”經費公開的格式、內容、時間和要求,制定本級部門預決算公開范本。公開內容原則上應包括“三公”經費總額和分項金額,并細化到“項”級科目,以及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公務接待有關情況等信息。
截止2013年9月,我市164個街鎮全部公開了2011年“三公”經費決算信息,成為全國首個實現三級政府“三公”經費全面公開的城市。
(五)健全機制,落實政務公開責任制
一是辦好人大、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2013年,我局共辦理建議提案226件,包括人大建議113件、政協提案113件;其中主辦22件,協辦204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反饋意見均為滿意或基本滿意。二是加強問責。在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組織人事處、紀委辦(監察室)組成的監察機構,實行問責制和追究責任制,強化信訪和依申請公開工作責任,把是否完成政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內容進行檢查考核。三是及時處理案件。各單位聯絡員及時報送和更新公開信息,按時限時辦結群眾信訪、投訴和咨詢政務公開有效促進了依法行政。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認真做好財政網站《交流論壇》的后臺工作,對公眾監督投訴、信息公開申請的每件事由政務公開員負責接受和辦理。201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3件,均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了認真辦理。從申請形式看,網站申請的11件,當面申請的1件,郵寄申請的1件。從申請內容看,申請公開相關財政數據11件,申請公開財政信息2件。從回復情況看,對申請人公開的9件,“非本機關掌握信息”的4件。
四、咨詢情況
我局派專人負責接受群眾來訪工作,2013年接受群眾來訪(來信)約70人次。在114查號臺公布會計業務人工咨詢熱線電話,全年接聽咨詢電話超過18萬個;征管部門通過電子郵箱、QQ網絡答復群眾問題。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3年,我局對社會公眾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答復率達到100%,答復及時率為100%,沒有出現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而被提起行政復議的情形,在唯一一宗行政訴訟中也未被法院確認有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的行為。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
2013年,財政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積極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有待進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工作有待加強;三是信息公開的載體和形式有待進一步創新。
2014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積極推進財政預決算、行政經費、“三公”經費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二是加強教育培訓工作;三是加快信息公開平臺的升級優化,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提高公開效率。
七、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說明:統計數據只反映市本級2012年的情況,不包括區(縣級市)的財政部門的相關情況。
(二)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單位:條
指標 | 數量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802 |
其中: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 | 796 |
新增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數 | 6 |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單位:條
指標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 4174 |
申請總數 | 13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1 |
2.傳真申請數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0 |
4.網上申請數 | 12 |
5.信函申請數 | 0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13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7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0 |
3.不予公開答復數 | 0 |
4.信息不存在答復數 | 0 |
5.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答復數 | 6 |
6.申請內容不明確答復數 | 0 |
附表3 咨詢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 條 | 統計不詳 |
網上咨詢數 | 人次 | 1211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66819 |
咨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462040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363.1萬 |
附表4 申訴情況統計表 單位:件
指標 | 數量 |
行政復議數 | 0 |
行政訴訟數 | 1 |
行政申訴數 | 0 |
其中:對本單位首次處理不滿意的行政申訴數 | 0 |
201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