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推進全民參保計劃,切實保障參保人員醫保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4〕38號)《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93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1〕14號)等有關規定,近期我市將正式啟動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參保范圍
未參加職工醫保或未按照規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下列人員: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學校、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及科研院所等各類學校就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本市戶籍人員;
(三)在本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的持有人;
(四)居住地在本市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
(五)居住在本市且持有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
(六)出生180天內且持有《出生醫學證明》的新生兒。
二、繳費標準
(一)在校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413元,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956元。
(二)其他參保人員: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549元,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820元。
國家、省、市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參保繳費時間
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和繳費時間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請各參保單位、參保人盡早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因個人原因未按時參保并繳納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的,2025年度中途不再受理參保登記及繳費申請(符合年度中途參保條件的情形除外)。
四、醫保待遇享受時間
(一)參保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的,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符合政策規定的年度中途參保繳費人員,自繳費到賬次月起享受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二)已辦理我市落戶或居住證的新出生嬰兒,在出生6個月內參保并繳納了當年度社會醫療保險費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出生嬰兒從出生到辦理參保登記時跨兩個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的,足額繳納兩個年度的社會醫療保險費后,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2個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只繳納出生次年社會醫療保險費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三)未辦理我市落戶或居住證的新出生嬰兒,在出生180天內參保并繳納了當年度社會醫療保險費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出生嬰兒從出生到辦理參保登記時跨兩個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的,足額繳納兩個年度的社會醫療保險費后,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2個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只繳納出生次年社會醫療保險費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四)在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新增的本市醫療救助對象,在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做好身份標識之日起即可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五、參保登記及繳費渠道
已參加我市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如符合2025年度參保范圍且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參保狀態為“正常參保”的,市醫保部門將自動默認延續參加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無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如已辦理停保手續或在我市首次參保的,則需按以下渠道辦理:
六、繳費方式
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費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可通過“粵稅通”微信小程序的“城鄉居民社保費清繳”頁面,選擇為本人或代他人繳費。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微信內搜索“粵稅通”微信小程序→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我的社保-城鄉居民社保→城鄉居民社保費清繳→選擇為本人或代他人繳費。
七、注意事項
(一)已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人員如需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應先辦理職工醫保停保手續(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粵稅通”微信小程序辦理)后,再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手續。
(二)大中專學生原則上應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我市已為高三年級及中職畢業生統一辦理了停保手續(停保后可繼續享受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繼續升學學生由所在大中專院校辦理2025年度的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未繼續就學人員需按相應渠道重新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
在我市就讀但已在我市以外地區參保并繳納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的學生,如確認屬于原則上應在我市參保人員,應按規定在原參保地辦理停保退費手續后,再辦理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手續。具體辦理方式請咨詢原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
(三)由于在校學生與其他人員個人繳費標準不同(學生個人繳費標準更低),為確保中小學生可按學生身份參保繳費,醫保、教育及稅務等部門將通過數據聯動,于2024年9月至12月協同開展新生學籍數據獲取及學籍批量確認工作,對學籍身份確認無誤的,將發送稅務機關征收醫保費,并通過參保時登記的聯系電話進行繳費短信通知,請學生或家長耐心等待并留意短信通知情況,及時通過“粵稅通”微信小程序進行費款清繳。
(四)原已憑《出生醫學證明》參保的新生兒,如需繼續參加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新生兒監護人需盡快為新生兒辦理我市落戶或居住證,并及時通過線上辦理(“穗好辦”APP、廣東政務服務網等渠道),或現場辦理(到戶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鎮)公共服務機構)參保信息變更。符合2025年度參保條件的新生兒,市醫保部門將自動辦理續保。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