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加快移動支付應用推廣工作的通知》(粵醫保便函〔2023〕1224號)的要求,現就定點零售藥店申請線上醫保個賬購藥接入醫保移動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范圍及條件
達到以下要求的廣州市定點零售藥店可在國家醫保服務平臺單位網廳提出接入醫保移動支付申請:
(一)完成接入醫保專網;
(二)嚴格執行醫保藥品等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做好與國家醫保目錄編碼的匹配工作,完成國家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的貫標;
(三)與國家醫保信息平臺完成對接;
(四)按照有關接口規范改造藥店系統接口并通過聯調驗收,包括及時、規范、完整上傳藥品“進、銷、存”信息,以及完成線上醫保個賬購藥相關基金風險管控接口的改造等。
本次申請接入的移動支付為國家標準版本的醫保移動支付。如未接入國家標準版移動支付的定點零售藥店,開展醫保移動支付需再次提出申請。
二、申請時間
隨時申請。
三、申請材料
(一)申請審核材料
1.關于申請開展醫保移動支付的請示(加蓋申請單位公章,pdf格式);
2.廣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pdf格式)。
(二)驗收審核材料
1.線上購藥(含運費)演示錄屏(mp4格式);
2.線上購藥(不含含運費)演示錄屏(mp4格式);
3.追溯碼采集錄屏(mp4格式);
4.測試報告(pdf格式)。
四、申請方式及流程
定點零售藥店注冊并登錄國家醫保服務平臺單位網廳(地址:https://fuwu.nhsa.gov.cn/),先進行提交“申請審核”,待通過“地市醫保部門—省醫保局—國家醫保局”三層審核后,按照接口規范進行系統改造,再提交“驗收審核”。
五、申請步驟及注意事項
詳見定點零售藥店申請線上醫保個賬購藥接入醫保移動支付操作指引(附件)。
六、申請要求
(一)申請接入醫保移動支付的定點零售藥店,應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真實、完整、齊全的申報資料。凡采取虛構、篡改等不正當手段報送申報資料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請定點零售藥店認真閱讀定點零售藥店申請線上醫保個賬購藥接入醫保移動支付操作指引,嚴格按照指引要求開展申請工作。
專此通知。
附件:定點零售藥店申請線上醫保個賬購藥接入醫保移動支付操作指引.zip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