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2號)和《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障省內跨市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經辦規程(試行)》(粵醫保規〔2021〕5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市定點醫藥機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點醫療機構
未開通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含省內和跨省)的定點醫療機構應于2023年11月前向所屬區醫保分中心遞交《廣東省醫療保障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醫療機構信息報送表》及《廣東省醫療保障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醫療機構上線申請表》(見附件1、2),并自行組織本醫院系統與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對接工作;待系統驗收合格并由本中心組織簽訂補充協議后即可開展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業務。
二、定點零售藥店
已開通省內跨市就醫個人賬戶(虛賬)聯網直接結算業務的定點零售藥店應于2023年10月前向所屬區醫保分中心遞交《廣東省醫療保障跨省就醫個人賬戶聯網直接結算零售藥店上線申請表》(見附件3),并自行組織本藥店系統與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對接工作;待系統驗收合格并由本中心確認公布后即可開展跨省就醫個人賬戶(虛賬)聯網直接結算業務。
未開通個人賬戶(虛賬)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含省內和跨省)的定點零售藥店可于工作時間內向所屬區醫保分中心遞交《廣東省醫療保障個人賬戶聯網直接結算零售藥店信息報送表》(見附件4),并自行組織本藥店系統與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對接工作;待系統驗收合格并由本中心確認公布后即可開展個人賬戶(虛賬)聯網直接結算業務。具體業務辦理、結算要求另行印發。
對于實賬模式的省內個人賬戶,定點零售藥店可通過醫保電子憑證掃碼或POS機刷社會保障卡的方式進行交易。
三、有關要求
(一)請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真實完整的辦理資料(使用A4規格紙張),不得采取虛構、篡改等不正當手段報送資料。
(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涉及系統開發及日常運維工作,故請定點醫藥機構先從指定郵箱中“文件中心”下載相關資料(網址:https://mail.163.com,用戶名:gzyb202101@163.com,密碼:gzyb@123),確認本機構滿足有關醫保專網及系統對接要求、能配備與系統對接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信息技術力量后再行申請,以便后續可高效開展系統接口改造與聯調驗收工作,實現信息系統與廣州市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
(三)申請定點醫藥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及本市信息系統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建立信息安全體系,安排專(兼)職信息技術人員或第三方人員服務保障本機構網絡及終端設備的安全。
自本文印發之日起,《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開展定點零售藥店省內跨市就醫個人賬戶聯網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穗醫保中管〔2022〕110號)廢止。
附件:1.廣東省醫療保障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醫療機構信息報送表.doc
2.廣東省醫療保障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醫療機構上線申請表.doc
3.廣東省醫療保障跨省就醫個人賬戶聯網直接結算零售藥店上線申請表.doc
4.廣東省醫療保障個人賬戶聯網直接結算零售藥店信息報送表.doc
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