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醫保發〔2023〕38號
各定點醫療機構、“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2024年“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的通知》(粵醫保函〔2023〕266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2024年“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的通知(粵醫保函〔2023〕266號)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2024年“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的通知
粵醫保函〔2023〕266號
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省醫保中心:
根據《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28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醫保藥品單獨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24號)、《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版)》(粵醫保發〔2024〕34號)等文件規定,我局根據國家談判藥品調整情況對我省“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進行更新,形成了《2024年廣東省“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其中復康寧膠囊、助孕丸、清金得生片等3個“嶺南名方”醫院制劑為單獨支付藥品,不屬于“雙通道”管理藥品范圍。現印發給你們,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2023年廣東省醫保藥品單獨支付范圍(試行)》和《廣東省“雙通道”管理藥品范圍(2023年)》同時廢止。
附件:2024年廣東省“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xlsx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