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出臺背景是怎么樣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為進一步落實廣州市營商環境4.0改革任務要求,市交通運輸局在原有的普通公路養護工程招投標改革政策體系基礎上,出臺進一步優化普通公路招投標管理工作的意見。
二、《通知》有哪些創新內容?
(一)2019年以來出臺的全市普通公路養護工程招投標改革政策同樣適用于普通公路新建、改擴建項目
市交通運輸局自2019年以來牽頭印發出臺的《廣州市普通公路養護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關于普通公路養護工程全面推行電子化招標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同樣適用于普通公路新建、改擴建項目。
(二)為企業減負,取消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
《通知》明確,普通公路新建、改擴建及養護工程項目招投標原則上取消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推行以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開展的公路從業單位信用評價結果替代上述保證金。
(三)規范重新談判和招標
《通知》明確,普通公路新建、改擴建及養護工程項目變更內容涉及工程造價增加未達到簽約合同價10%的,直接按合同條款調整;累計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10%~30%或超過30%但未超過400萬元的,對新增加內容進行談判;累計金額超過簽約合同價30%且超過400萬元的,對新增內容重新招標,但新增加內容為與原工程不可分割的工程,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可以不用重新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