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交運函〔2025〕88號
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海珠區住房和建設局、荔灣區住房建設和園林局、天河區住房建設和園林局、白云區住房建設和交通局、從化區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增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花都區、番禺區交通運輸局,廣州空港委(國土規劃和建設局),廣州建筑集團、廣州地鐵集團、廣州城投集團、廣州交投集團、廣州交易集團,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廣州市城市道路和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招標文件編制行為,提高招標文件編制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及《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穗建規字〔2023〕12號文印發)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城市道路和軌道交通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作需要,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編制了《廣州市城市道路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ZJTZB2025-1)》《廣州市城市道路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ZJTZB2025-2)》《廣州市城市道路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ZJTZB2025-3)》,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對照使用說明正確選用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并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與實際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示范文本未約定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規定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執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執行過程中如遇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發生變化的,應按最新規定執行。
二、招標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不充分履約行為達到列明的程度后,拒絕對方參與招標人后續工程投標。招標人拒絕對方參與后續工程投標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在“廣州市交通項目企業信息庫”(http://112.94.68.79:8088/entHome/index)公示3個工作日。招標人應當在后續工程的招標公告或者資格預審公告中載明被拒絕參與投標的單位名單。
三、《廣州市城市道路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ZJTZB2025-1)》《廣州市城市道路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ZJTZB2025-2)》《廣州市城市道路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ZJTZB2025-3)》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使用過程中如有意見建議,請徑與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建設管理處(城市道路項目)、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處(軌道交通項目)聯系。
特此通知。
附件:
1.廣州市城市道路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ZJTZB2025-1)
2.廣州市城市道路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ZJTZB2025-2)
3.廣州市城市道路及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GZJTZB2025-3)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3月2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