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各單位,各區財政局,各采購代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要求,有效推動我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和機動車維修項目政府采購合同文本編制的規范化、科學化,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我局與廣州市政府采購協會會同廣東省造價協會起草了《廣州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示范文本)》、會同廣州市機動車維修協會起草了《廣州市機動車維修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示范文本)》,現印發給你們參考使用,并通知如下:
一、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負有完善義務
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結合采購需求和各方約定完善合同內容。內容應符合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和機動車維修項目的采購特點和實際需要,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法律等條款應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求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約相關。合同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設立違反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條款。
二、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管理負有主體責任
合同管理是指對合同進行系統化、規范化的全過程管理,包括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和終止等環節。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應重視合同簽訂前內容合目的性、合規性審核;應重視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履約監督和控制;應重視履約人才的專業素質提升和責任心建設;應重視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應重視合同補充、變更、解除的協商與談判等。
附件:1.廣州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示范文本)
2.廣州市機動車維修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示范文本)
廣州市財政局
2024年1月26日
請下載: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政府采購項目和機動車維修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