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天河區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市天河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廣州市天河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天河區商務局 廣州市天河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天河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天河區加快培育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穗天發改規字〔2025〕2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
《廣州市天河區加快培育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實施,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廣州市天河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反映。
特此通知。
廣州市天河區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市天河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廣州市天河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天河區商務局
廣州市天河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天河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廣州市天河區加快培育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激發天河區市場主體活力,支持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加快建設廣州市“12218”、天河區“12126”現代化產業體系,根據《廣東省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實施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的指導意見》《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推動個體戶轉型升級的工作意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 【培育對象】已在稅務部門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擁有專利權、商標權的個體工商戶;工業,住宿和餐飲業,軟件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批發和零售業等行業中的小微企業。
第二條 【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政策支持】對當年度個體工商戶首次達到工業,住宿和餐飲業,軟件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標準的,給予2萬元支持。本條款與本措施第三條可疊加支持。
第三條 【小微企業“首達標”支持】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給予5萬元支持:
(一)當年度“首達標”,且達標當年度營業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住宿業企業。
(二)當年度“首達標”,且達標當年度營業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餐飲業企業。
(三)當年度月度“首達標”,或年度“首達標”且達標當年度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軟件業企業。
(四)當年度月度“首達標”,或年度“首達標”且達標當年度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
(五)當年度月度“首達標”,或年度“首達標”且達標當年度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
(六)當年度月度“首達標”,或年度“首達標”且達標當年度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
(七)當年度“首達標”的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
(八)當年度“首達標”,且達標當年度通過公共網絡實現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批發和零售業企業。
(九)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支持,具體依據《廣州市天河區加快推動現代都市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稿)》(穗天科工信規字〔2024〕4號)執行。
第四條 【企業增長政策支持】對滿足本措施第三條且達到下列條件的企業給予支持:
(一)對住宿業企業“首達標”次年營業額同比增長50%以上的,給予5萬元支持。
(二)對餐飲業企業“首達標”次年營業額同比增長50%以上的,給予5萬元支持。
(三)對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首達標”次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5%以上的,給予5萬元支持。
(四)對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首達標”次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5%以上的,給予5萬元支持。
(五)對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首達標”次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5%以上的,給予5萬元支持。
(六)對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首達標”次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5%以上的,給予5萬元支持。
第五條 【提供優質融資服務】根據國家、省、市部署,建立天河區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通過“千企萬戶大走訪”活動全面摸查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融資訴求,將符合“合規持續經營、固定經營場所、真實融資需求、信用狀況良好、貸款用途依法合規”等5項標準的企業精準推送至企業意向銀行,各銀行機構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推送企業應貸盡貸,切實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貴、慢問題。搭建金融機構和企業融資對接平臺,引導金融機構為轉型升級后的企業開發專屬金融產品和服務方案,助力企業以更低成本獲得融資。探索“補改投”方式,發揮政府基金引導作用,促進新興領域小微企業快速成長。
第六條 【搭建業務撮合平臺】建立跨行業資源對接、平臺業務要素撮合機制,助力培育對象拓展市場。推動企業與頭部企業、“鏈主”企業加強協作,加快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強鏈補鏈延鏈,帶動企業提質增效。支持培育對象參與廣交會、進博會、服貿會、廣州國際購物節等重要展會、活動。對文旅、餐飲、住宿、零售等行業小微企業,定向發放消費券等惠民補貼。推薦代表性企業納入市、區大型文旅、體育、展銷等活動官方宣傳名單,提升企業品牌知名度,助力企業發展壯大。
第七條 【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創新拓展“信用+”應用場景,為企業智能畫像并精準推送惠企政策,全面推行信用報告在政務服務、公共管理等領域深度應用,定期遴選科技企業信用“白名單”并精準推送至金融機構。簡化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審批手續。建立一口受理、聯審聯辦的企業注冊登記機制,實現個體工商戶清稅、注銷和企業設立“三件事、一次辦”;支持個體工商戶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名稱權等轉移至轉型企業名下;對于前置許可不涉及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等實質審批事項變更的,行政許可部門為相關許可證提供便利化審批服務。細化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工作指引。根據行業特點,分門別類列出不同行業的申報材料及審核辦法,為企業快速整理申報材料提供便利。定期實地走訪小微企業,主動送服務上門,實現申報入庫“零跑腿”。
第八條 【深化多元培育服務】建立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培育庫。加強各類人才服務機構對培育對象的服務。組織推薦企業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等賽事。整合、提供職業技能線上培訓資源,支持有需求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員工通過互聯網學習提升職業技能。組建法律服務團隊。發揮“政企+”服務平臺作用,強化跟蹤服務、訴求解決,增強企業轉型升級獲得感。發揮“小個專”黨建指導站作用,幫助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疏通和化解轉型升級的堵點、痛點。有針對性地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量管理等輔導和培訓,引導企業規范化轉型升級。
第九條 【加強宣傳引導力度】通過走訪入戶、網絡、微信群、公眾號等宣傳方式,提升政策知曉度。推動各街道商會、市場監管所設立相關公告宣傳欄,幫助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清晰了解轉型升級的優勢及辦理流程,營造良好氛圍。發揮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等協會、街道商會橋梁紐帶作用,對符合條件的培育對象開展上門走訪、政策解讀、宣講培訓等服務,提供多元化溝通模式。
第十條 【附則】
(一)本措施行業分類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標準。本措施所指“軟件業”,包含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兩個細分行業。
(二)“首達標”是指企業月度或年度營業收入、營業額或產值首次達到行業對應門檻。其中月度“首達標”企業是指符合“首達標”條件,且上一年度10月(含)后注冊成立,或上一年度9月(含)前注冊成立但上一年度9月(含)前營業收入一直為0的企業。
(三)本措施涉及行業“首達標”對應門檻如下:住宿和餐飲業年度營業額200萬元以上,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年度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年度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零售業年度銷售額500萬元以上,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軟件業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批發業年度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工業年度產值2000萬以上。具體標準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本措施提到的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涉及“以上”“最高”的數額均包含本數。
(五)本措施涉及扶持資金由區政府統籌安排,涉及獎補比例和限額均為上限,實際獎補比例和金額受年度資金預算總量控制。同一企業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措施與天河區其他相關政策、措施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六)獲得本措施各項支持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個人承擔。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資金支持:
1.獲扶持前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獲扶持前被公安機關查處或政策兌現時仍處于刑事立案偵查階段的;
3.申報或佐證材料弄虛作假的。
(八)相關措施申報請登錄廣州市天河區政策兌現服務平臺,申報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
(九)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措施有效期屆滿后,支持資金未支付完畢的,應當繼續執行直至全部支付完畢。2024年6月14日印發實施的《廣州市天河區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市天河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廣州市天河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天河區商務局 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天河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廣州市天河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天河區加快培育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天發改規字〔2024〕1號)同時廢止。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天河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2025年4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