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廣州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實施了!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2021年,廣州入選全國首批“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
方案強調,廣州市海綿城市建設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重要決定和國家部委關于推進海綿城市示范建設的各項要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涵養水資源、保障水安全,提高城市韌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方案明確,到2023年底、2025年底、2030年底,廣州市城市分別累計有不少于40%、45%以上、80%以上建成區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方案指出,廣州開展海綿城市建設主要有三大指導方針: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對照推進海綿城市示范建設要求,充分認識超大城市建設的復雜性,認真反思并著力解決城鎮化過程中硬底化較多、洪澇災害風險較大、水環境遭到破壞等突出問題,深刻剖析、精準施策、舉一反三,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融入新型城鎮化建設全過程。二是堅持系統治理。廣州要探索適合超大城市的海綿城市系統化全域建設頂層技術體系和與之配套的行政管理體系,構建“流域—片區(排水分區)—建設項目”多層級體系。統籌發揮自然生態功能和人工干預功能,實施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切實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和防災減災能力。三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改善群眾的直觀感受作為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出發點,集中力量解決好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水安全、水生態問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確保海綿城市建設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提高城市人居環境水平,實現海綿城市“共建共治共享”。
方案明確要開展“加強流域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城市水系統建設、項目全流程管控信息化能力建設”等4大方面11項主要工作任務包括完善責任體系、加強立法保障完善機制體制等保障措施為全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供強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