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盟各成員單位,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促進廣州地區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工作,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組建“產、學、研、醫、用、審、政、企、金、服”全鏈條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專家庫。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選目的
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專家庫(以下簡稱專家庫)集市內外高層次科技人才于一體,匯集技術、產業、服務三大領域專家資源,為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以下簡稱聯盟)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指導、咨詢、論證、評審、評價、評估、資本引入、人才培養、科普宣傳等成果轉化促進工作提供智力支撐。
二、遴選范圍
根據聯盟建設工作方案,擬遴選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優先征集以下領域專家:基因與細胞治療臨床研究、藥物研發、醫療器械研發、醫院自行研制體外診斷試劑(LDT)實施管理等技術領域;概念驗證、中試制造、市場與商業化、金融資本引入等產業領域;政策咨詢、知識產權、技術評估、技術轉移轉化服務、財稅、法律、統計等服務領域。
三、專家入庫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公正廉潔,具有科學精神和良好職業道德。
2.在職在崗,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法定退休年齡大于65周歲的,從其法定退休年齡),本人自愿,單位同意,能夠按時參加聯盟開展的評審、轉化、咨詢等相關工作。
3.不存在學術失范、學術道德問題,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
(二)專業條件。
1.基因與細胞治療臨床研究專家組。
在基因與細胞治療臨床研究相關的國內外學術組織團體中任高級職務的專家;或具備醫學、藥學或統計學相關專業背景的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基礎研究類專家:長期從事基因與細胞基礎研究,熟悉本學科科研熱點、難點。近5年主持并完成1項及以上相關基礎研究。
(2)臨床研究類專家:長期從事基因與細胞治療臨床一線工作,近5年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研究者完成1項及以上干預性臨床研究,經治相關臨床病例數不少于100例。
(3)制劑制備及質量控制類專家:具有至少5年及以上基因藥或細胞制劑(或相關產品)制備、質量管理、產品過程控制等實踐經驗。
2.藥物研發專家組。
從事創新藥品、院內制劑研發或臨床研究成果轉化等相關工作5年以上,熟悉本學科科研與轉化熱點、難點,理論和實踐經驗豐富,具有較高學術地位和社會影響力,具備醫學、藥學或藥劑學相關專業背景的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創新藥物類專家:近10年主持或組織并完成1項及以上創新藥品研發;
(2)院內制劑類專家:近5年主持或組織并完成1項及以上院內制劑研發。
3.醫療器械研發專家組。
熟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辦事流程,在醫療器械設計開發、質量管理、產品注冊、臨床試驗、檢驗檢測、審評查驗等關鍵環節有顯著成效,近5年主持完成1項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或新產品開發工作,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技術評審專家:了解技術審評相關工作要點,能對研發產品分類界定、產品設計科學性提出意見和建議。
(2)臨床研究專家:能對醫療器械產品的臨床研究方案、臨床試驗、臨床使用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生產評估專家:能對產品試制試用生產條件(圖紙/樣機設計、設備選型等)、質量管理體系等合規性進行評估或評價。
(4)檢驗檢測專家:熟知醫療器械檢驗檢測相關標準和檢驗技術,能對檢驗檢測技術疑難問題、檢測實驗室管理體系提出意見和建議。
4.實驗室自建檢測方法(LDT)實施管理專家組。
熟悉LDT流程搭建、質量控制、管理標準、性能確認、臨床驗證等全流程的專業人員,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檢驗、臨床或疾控專家:從事檢驗、臨床或疾控三大領域之一達5年以上;
(2)LDT管理專家:對LDT的管理與運營機制、物價收費標準、創新轉化路徑等有見解與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
5.概念驗證及產業專家組。
(1)醫工共創與概念驗證輔導專家:具備支撐醫工共創、概念驗證服務的相關專業能力,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或從事相關領域5年及以上,包括但不限于工藝制造、人工智能、產業分析、情報調研、場景對接、商業模式設計、項目管理、投融資規劃等模塊,包括但不限于醫藥、材料、光電、算力等領域,可指導聯盟內醫院參與醫工共創與概念驗證相關工作。
(2)中試制造專家:具備支撐中試制造的相關專業能力,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或從事相關領域5年及以上,包括但不限于中試基地管理者、工藝工程師、制造工程師等,可指導中試階段咨詢、中試驗收、中試階段生產測試驗證等中試環節的工程化驗證工作。
(3)市場與商業化專家:具備豐富的市場分析與商業化相關專業能力,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或從事相關領域5年及以上,可指導商業化戰略、產品運營、市場分析、市場營銷等相關工作。
(4)金融資本專家:具備豐富的投融資經驗,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或從事相關領域5年及以上,包括但不限于知名創業服務機構的創業導師,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機構、資產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資本市場、銀行信貸及保險等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等。可提供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相關的咨詢、中介服務或直接服務。
6.轉化服務專家組。
(1)政策咨詢專家:從事科技創新規劃、發展戰略、政策研究、決策咨詢、行政管理、企業管理、項目管理、科技倫理等方面工作,熟悉國家、省、市科技創新政策、戰略規劃、決策咨詢的人才,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或從事相關領域5年及以上。包括但不限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學會及省市屬事業單位中高層管理人才;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平臺的主要負責人或首席專家(含科技部門、發展改革部門、教育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等建設的有關平臺);省級及以上創新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
(2)知識產權專家: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或從事相關領域5年及以上,從事知識產權代理,對于涉及技術創新的知識產權,可提供關于技術水平、創新程度和競爭優勢等方面的專業意見。
(3)技術評估專家:有豐富的醫學科技成果評估經驗,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或從事相關領域5年及以上,可對聯盟醫院項目進行技術評估與科技成果評價,特別是在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分配政策方面提供專業意見。
(4)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專家:從事醫學成果技術和轉化轉移領域具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專家和管理者,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或從事相關領域5年及以上,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經理人,可進行成果和專利盤活、磋商談判等跨領域協作,可向聯盟各醫院項目提供技術轉移轉化專業服務。
(5)財稅專家:熟悉稅收優惠政策,如技術合同稅收優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可為醫學科技成果轉化提供財務和稅務指導。從事過國家科技經費審計或資產管理的注冊會計師,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的財務審計部門或資產管理部門的負責人等。
(6)法律專家:熟悉知識產權法、民商法等相關領域,從事過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維權,具有高級職稱的法學專家或國家二級律師以上資格的人員。可針對聯盟項目提供知識產權的法律合規性評判、法律風險評估等工作。
(7)統計學專家:熟悉統計學領域,具備統計學專業背景的高級(含副高)專業技術人員,長期從事醫藥衛生領域相關科學研究頂層設計、樣本量估算等咨詢服務,提供咨詢及頂層設計專業意見。
四、遴選程序
(一)入庫申請程序。
本次專家入庫采取定向邀請、單位推薦兩種方式。
1.定向邀請: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自然科學與工程領域入選者、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負責人、國家科技獎勵獲獎人等,經本人同意、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可直接入庫。
2.單位推薦:符合條件的專家可由本人申請、經單位推薦入庫。按照自愿原則,申報人應認真、如實填寫《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專家庫專家申報信息表》(見附件1)、簽署《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專家庫專家科研誠信承諾書》(附件2);推薦單位審核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并對照入庫條件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原則上予以推薦,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負責部門印章,并匯總填報《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專家庫申報單位專家匯總表》(見附件3)。首批申報截止日為2024年6月30日。
單位推薦材料要求:請發送附件1、附件3 word版至郵箱:lmmsc001@126.com;請提交附件1紙質材料一式三份,附件2、附件3紙質材料一式一份,紙質材料遞交或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竹絲崗四馬路12號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311辦公室。
(二)研判遴選。
建設專責小組秘書處可委托服務機構協助審核專家申請材料,從符合條件者中進行遴選、確定擬入庫專家名單。
(三)公示聘任。
審核通過的擬入庫專家名單在建設專責小組牽頭單位(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單位或個人可以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專責小組秘書處提出異議。公示期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專家予以入庫。
五、其他事項
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專家庫候選人的推薦工作,要認真把關審核,杜絕弄虛作假。我們承諾:除依據相關規定使用入庫專家信息外,對所有申報資料進行保密,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義務。
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建設專責小組
(代章)
2024年5月30日
(聯系人:陳麗莎 聯系電話:020-87766494)
請點擊查看附件:1.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專家庫專家申報信息表.docx
2.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專家庫專家科研誠信承諾書.docx
3.廣州研究型醫院聯盟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專家庫申報單位專家匯總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