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司法部統一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律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導廣大青年律師積極響應和落實司法部黨組提出的“五點希望”,為加快解決有些地方沒有律師和欠發達地區律師資源不足問題作出積極貢獻,努力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好律師,決定從本市選拔優秀青年律師到西部鍛煉。
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引導青年律師在實踐鍛煉中了解黨情國情、體察社情民意、學做群眾工作,培養愛黨愛國、心懷人民、堪當重任的新時代青年律師后備力量,更好滿足西部地區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以律師工作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選派規模和條件
根據安排,廣東省將選拔35名優秀青年律師到西部地區鍛煉,派至西藏、青海、貴州3個省份,其中西藏8名律師、青海12名律師、貴州15名律師。其中廣州市名額為12名。
各區司法局、律師事務所應當擇優選拔政治過硬、業務扎實、有奉獻精神、有發展潛力的青年律師參加西部鍛煉。具體條件如下:
(一)政治堅定,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熱愛國家;
(二)40周歲(含)以下,律師執業年限不滿3年(年齡及執業年限計算截止到2024年7月1日);
(三)具有扎實的法學功底,專業能力較強;
(四)熱心公益,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善于做群眾工作;
(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西部地區環境和開展法律服務工作需要;
(六)未因違法違規執業受到行政處罰、行業處分。
鍛煉年限、工作模式、工作內容
(一)鍛煉年限。青年律師到西部鍛煉的時間原則上為1年。經青年律師申請并經司法部審核同意,可以延長至2年。
(二)接受鍛煉的地區和機構。青年律師主要在西部欠發達地區特別是律師資源匱乏的邊疆民族地區、艱苦山區等接受鍛煉,原則上不安排在省會城市和大中城市。
(三)接受鍛煉的機構。青年律師安排在接受鍛煉地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矛盾調解中心等機構從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或者在律師資源匱乏地區的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
工作內容
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值班,參與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村居法律顧問等工作。
服務依法治理工作。擔任當地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參與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起草審核規范性文件和合同、法律文書等,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調解等法律事務。
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參與人民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等工作,廣泛開展法律咨詢、法治宣傳等。
強化同行溝通交流。加強與西部當地律師等法律服務人員的溝通交流,互學互鑒、共同提高,帶動當地法律服務人才培養。
政策待遇
經費補貼。原則上,接收地司法行政機關按照10萬元/年/人的標準為青年律師發放法律服務補貼或辦案補貼。
協會保障。全國律協、省律師協會和廣州市律師協會對參與西部鍛煉的青年律師免收個人會費,對青年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團體會費予以減半。省律師協會在派遣前,為青年律師統一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除上述保障外,省律師協會對在西部鍛煉的青年律師給予適當補助。
保留職務保險。保留青年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律師協會的工作崗位、職務,律師事務所按規定為青年律師辦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并配合做好青年律師日常服務保障工作。
加大宣傳表彰力度。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在組織律師行業各類評優表彰中,優先考慮參與西部鍛煉的青年律師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青年律師在西部鍛煉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跡,樹立廣州律師行業良好形象。
工作流程
宣傳動員。選派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區司法局、市律師協會、各律師事務所要積極響應,認真組織、充分動員,進一步激發廣大青年律師到西部鍛煉的熱情,號召優秀青年律師積極報名。
提交報名材料。報名參加西部鍛煉的青年律師填寫《2024年度青年律師西部鍛煉報名表》,提交律師執業證、身份證、參加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和享受醫療保障憑證等復印件(各2份),由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推薦意見,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青年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或律師行業黨組織要對報名的青年律師出具政治鑒定意見。
相關材料(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word可編輯+PDF掃描件)須于6月12日前交廣州市律師協會。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437號越秀城市廣場南塔9樓服務中心
電子郵箱:282835292@qq.com。
聯系人:
暨曉惠,電話:020-83553602,18124282288;
邱佳成,電話:020-83546026,15017558139。
審核上報。市司法局、市律協完成審核工作后,將資料報送省司法廳律師工作管理處。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審核后,在充分考慮青年律師個人鍛煉意向的基礎上,統籌鍛煉地區和分配名額并征求青年律師意見后提出接收地建議,報送全國律協進行審核確認。
通知審核結果。全國律協審核報名材料后,確定符合條件的青年律師名單并通知廣東省司法廳律管處組織體檢,全國律協會同接收地省司法廳對體檢合格的青年律師進行崗位分配,報司法部同意后,向青年律師發送《派遣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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