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第136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展位申請事宜的通告》(會業字〔2024〕405號)要求,現就開展第136屆廣交會出口展展位申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舉辦時間
第136屆廣交會計劃將于2024年10月15日開幕,分三期舉辦線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4年10月15日—10月19日
第二期:2024年10月23日—10月27日
第三期:2024年10月31日—11月4日
二、申報對象
廣州市符合申報條件且有意申報第136屆廣交會出口展展位的出口企業。請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廣泛發動區內優質外貿企業積極參加申報。
三、申報時間
(一)品牌展位確認申請:即日起—5月20日。
(二)一般性展位申請:即日起—5月30日。
四、參展申報流程
廣交會出口展展位分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請登錄廣交會“參展易捷通”系統(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記、確認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參展申請。完成“參展易捷通”系統申請登記后,按下方不同類型展位申報要求進行資料遞交。
(一)品牌展位申請程序。
第136屆廣交會僅對企業自愿申請退回和大會收回的品牌展位進行調整安排。
1.屬第135屆廣交會品牌展位參展企業,請按原品牌展位的對應展區與數量,于5月20日前登錄廣交會參展易捷通系統確認第136屆廣交會品牌展位申請(路徑:展位申請——我的展位申請——品牌展位確認申請),在線打印參展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如確認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請同步書面提交加蓋公章的退展位申請(易捷通系統自動生成)。逾期未確認的視為放棄品牌展位。
請品牌展位參展企業于5月2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申請表(一式一份)報至所屬區商務主管部門,同時將加蓋公章的申請表(一式一份)報至市商務局委托的第三方(廣州外經貿企業協會:廣州市越秀區人民北路829號環球廣場10樓1014室)。
請各區商務主管部門于5月21日前將推薦匯總表報至市商務局(貿發處)。
2.其他有意申請品牌展位的非品牌企業,根據廣交會品牌展位動態調整機制(詳見附件1),企業填寫品牌展位申報表(附件1-品牌展位申請表模板)并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至市商務局委托的第三方(廣州外經貿企業協會:廣州市越秀區人民北路829號環球廣場10樓1014室)。
(二)一般性展位申報程序。
請有意參展的企業于5月30日前登陸廣交會參展易捷通系統生成打印參展申請表(路徑:展位申請——我的展位申請——一般性展位申請)并加蓋公章,按照“附件5-第136屆廣交會一般性展位申請須知”要求提交資料,申請資料按照展區分別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全部資料除特別說明外,均需加蓋公章并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企業提交的所有外文資料,均需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
請一般性展位申請企業于5月3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至所屬區商務主管部門,同時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至市商務局委托的第三方(廣州外經貿企業協會:廣州市越秀區人民北路829號環球廣場10樓1014室),并將全部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uwei@ccft.org.cn。
請各區商務主管部門于5月31日前將推薦匯總表報至市商務局(貿發處)。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企業登陸廣交會參展易捷通系統提交展位申請后,務必在線打印統一格式的申請表并加蓋公章,連同以材料清單(附件5-第136屆廣交會一般性展位申請須知)排序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申請材料有效期須覆蓋一般性展位申請截止日期),按照展區分別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紙版申報材料分別報至所屬區商務主管部門和市商務局委托的第三方(廣州外經貿企業協會),全部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uwei@ccft.org.cn。
(二)根據《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規定》,為強化展位管理,企業展位申請時,須預填展位負責人;有聯營參展需要的,須提交聯營企業申請信息(限對應展區申請展位在2個及以上的企業),并上傳雙方聯營供貨關系的第三方證明材料。申請一般性展位聯營的企業需為外貿型或工貿型企業,聯營方需為生產型企業,且在同一展區最終獲得2個或以上展位方可聯營。企業需在展位確認階段(時間為開展前約1個月)確認選擇是否聯營(路徑:展位申請——展位查詢及參展確認),若不在規定時間內選擇確認聯營,則視為放棄聯營。有聯營情況但未提交聯營資料或最終確認聯營的,將視為違規使用展位情況予以處理。
(三)進入商務部、省商務廳認定的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且主營業務與該基地特色產業一致的,需提供企業進入并與該基地特色產業相一致的證明文件,由對應基地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
(四)廣交會參展易捷通系統顯示“審核通過”并不代表獲得展位,展位安排結果將根據評審辦法確定,以參展易捷通系統最終公布展位號或廣州交易團通知為準。
(五)參展易捷通為廣交會官方唯一展位申請渠道,企業線上申請成功并不代表獲得展位,展位安排以商務部門官方公布的結果為準。廣交會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團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代理任何參展申請、安排等事宜。請企業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六、工作要求
請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廣泛發動和走訪區內優質外貿企業,在了解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和展位需求意愿的基礎上,按要求將推薦匯總表報至市商務局(貿發處)。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品牌展位數量 安排辦法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zip
4.廣交會廣州交易團一般性展位數量安排實施細則(修訂稿).doc
廣州市商務局
2024年5月8日
(聯系人:陳鈺葳、李思成、朱安琪,聯系電話:81096812、81096236、8104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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