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進一步發揮調解力量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作用,從源頭上預防、化解行政爭議,促進行政爭議訴源治理,全面加強我市行政爭議調解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調解組織、專家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等社會力量在行政爭議化解中的作用,擬向社會公開選聘行政爭議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廣州市范圍內依法成立的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律師、仲裁員、退休法律工作者、高校的法律專家、學者、在校研究生等公民。
二、選聘人數
50人、調解組織10個。
三、聘任形式及聘期
選聘的組織和人員,每屆聘期為3年。
四、申報日期
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五、申報條件
?。ㄒ唬碜o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政治立場堅定,堅持正確的政治導向,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遵守職業道德準則和執業行為規范。
(二)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調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溝通協調能力,熟悉調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ㄈ┰谒鶑氖碌墓ぷ黝I域有3年以上實踐經驗(律師執業3年以上),且具備較強的專業素養。
(四)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意愿。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及黨紀、政紀處分,沒有正在接受有關專責機關審查的。
(六)依法成立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商事調解、行業調解及其他具有調解職能的組織,可以組織名義申請。經遴選后以組織名義納入廣州行政爭議調解員名冊。
六、工作內容
參與廣州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及工作站,市、區行政復議機關、各行政機關行政爭議調解工作。
七、選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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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登錄市司法局門戶網站(http://sfj.gz.gov.cn/),下載填寫《廣州行政爭議調解員申報表》(詳見附件),提供身份證、職稱證書等能夠證實符合申報條件的資料、證書等掃描件,由所在單位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須同時提交電子文檔1份(以“行政爭議調解員申報+單位+名字”命名)以及紙質材料1份。
2.調解組織以單位名義提交申請函的形式申請,申請函內容包括組織基本情況、近三年業務開展情況、獲獎情況等,并提交相關資質材料。
3.電子文檔請發送至電子郵箱gzxzfy@gz.gov.cn;紙質材料請郵寄至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2樓,市司法局行政應訴處,聯系電話:020-83568097,信封請注明“行政爭議調解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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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者及所在單位應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經綜合考慮申報者履歷經驗和業務專長,在有關專業領域的影響及個人職業操守,并考慮年齡結構、專業和行業比例等因素,提出擬入選行政爭議調解員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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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市司法局門戶網站將擬入選的調解組織和人員名冊向社會進行公示。
(四)公布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入選行政爭議調解組織、調解員,頒發聘書,并予以公布。
廣州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