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各部門,廣州空港委,各區法院、檢察院: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部門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根據《預算法》和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部門決算批復和公開工作的通知》(粵財庫〔2022〕3號)的有關規定,省廳公布了《2021年度廣州市部門決算公開范本》(附件1,下稱《范本》)及《非稅收入征繳情況表》(見附件2)。同時,市本級需公開部門整體績效自評報告及自評表和部門評價結果。現就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時間
《關于廣州市2021年市本級決算(草案)的報告》已經市 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預算法》和財政決算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各市直部門、部門本級和所屬單位統一在2022年10月18日公開本部門(單位)2021年決算。
二、公開范圍
根據《預算法》有關要求,所有市直預算部門、部門本級和所屬單位均應依照《范本》要求公開本部門(單位)決算。對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部門(單位)應根據《保密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報保密部門審定后,在決算公開中予以剝離,并于公開日前將有關書面文件(含本級和所屬單位情況)報送我局。
三、公開方式
各部門(單位)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其中有部門公眾網站的也需在部門公眾網站公布)公開決算,并保持長期公開狀態, 請各部門(單位)按照公開范本抓緊準備本部門的相關資料。
四、工作要求
10月19日下午下班前,各部門匯總部門決算公開信息相關情況報送我局,各部門報送的材料應包括部門、部門本級和所屬單位的情況。部門決算公開工作完成之后,各單位要跟蹤輿情,及時解疑釋惑,避免公眾誤解。并對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及時報送給我局。
廣州市財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