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醫保發〔2022〕17號
各區發展改革局、財政局、稅務局,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粵醫保發〔2022〕1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2年7月29日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
粵醫保發〔2022〕18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國家醫保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醫保發〔2022〕21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地市,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緩繳所屬期2022年7月至9月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的醫療保險費最遲于2023年3月底前補繳,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前一次性或分次繳納緩繳的費款,稅務機關應及時征收。
二、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期間,符合條件的上述企業和單位同步緩繳生育保險費,期間參保人正常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
三、緩繳期內,個人繳費部分不緩繳,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個人賬戶正常發放。
四、屬于緩繳范圍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單位正常申報后由稅務機關及時調整緩繳所屬期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的繳款期限。中小微企業按照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確定的名單進行劃分。
附件:國家醫保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國家醫保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
醫保發〔2022〕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自2022年7月起,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二、確保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中小微企業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該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緩繳期間,相關企業參保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應及時報銷、應報盡報,確保基本醫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
三、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各地要結合實際做好政策宣傳,明確操作流程,主動向社會公開。中小微企業具體標準參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劃型規定,在當地政府主導下,由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聯合確定名單。現有數據可以確定企業類型的,直接采用相關部門的劃型結論;現有數據無法滿足企業劃型需求的,可由企業向核定繳費部門出具書面承諾。要加強部門協作,優化工作環節,創新服務方式,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并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參保人權益不受影響。
四、切實保障好相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緩繳期限內,中小微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參保人出現離職、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情形的,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企業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繳費。
五、做好調度統計分析等工作,確保緩繳政策平穩實施。各地要加強緩繳信息調度,做好統計監測,將緩繳信息按月匯總并向上集中報送。要切實加強基金管理,強化基金運行分析,管控運行風險,確保基金安全。要建立信息溝通共享機制,醫療保障、稅務等部門要做好企業和職工參保繳費、企業緩繳等基礎業務信息共享,強化部門工作協同。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精心組織實施,確保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落實到位。各級醫療保障、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加強溝通協作,健全工作機制,抓好政策落地見效。執行中遇有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
國家醫保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