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州市政府部門聘請常年法律顧問辦法》(穗府辦規〔2022〕1號)的相關規定,我局計劃向社會購買法律服務,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引進專業法律服務機構力量,進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誠邀符合條件的國內律師事務所參加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簡介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醫療保障局購買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二)費用預算:每年不超過人民幣9.8萬元。
(三)服務內容:遴選一家律師事務所,作為廣州市醫療保障局常年法律顧問協議服務商,同時選定律師具體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四)服務協議期限:一年。(服務期滿開展考核,可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續聘)
(五)根據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參與遴選的律師事務所須為廣東省政府采購平臺供應商。
二、條件要求
(一)參加本項目遴選的律師事務所,必須符合下列要求:在近3年內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二)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律師應當具有如下資格條件:
1.忠于憲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近3年內沒有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3.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專業能力較強;
4.具備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常年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范圍
(一)參與我局的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的論證,并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我局擬定立法項目、制定規范性文件的活動,并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三)參與處理我局涉及的行政復議、訴訟、仲裁、非訴訟糾紛等法律事務;
(四)參與我局洽談、簽約的重大經濟項目的談判,并代我局草擬、修改、審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書;
(五)協助我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六)參與我局處理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見;
(七)辦理我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提交資料
(一)提交時間: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2日。
(二)需提交的資料:
1.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2.擬承辦法律顧問服務的專職律師基本信息與職業情況介紹的相關證明(說明)材料(具備社會保險及醫療保障方面專業知識,或相關執業經歷的優先考慮);
3.其他相關的介紹材料。
提交的材料必須保證真實、完整、有效、一致。
(三)提交方式:
請以郵寄方式提交資料。
收件單位:廣州市醫療保障局(規劃財務和法規處);
郵寄地址:廣州市梅東路28號,郵編:5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