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旅行社: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用好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業紓困發展,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號)精神,現就落實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最新政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標準和交還期限
(一)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用好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進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復發展的通知》(辦市場發〔2021〕195號)、《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抓好促進旅游業恢復發展紓困扶持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辦產業發〔2022〕55號)要求享受暫退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請將暫退比例提高至100%,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二)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含當日)期間全國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提出暫退保證金申請的,暫退標準可為應交納數額的100%,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
(三)2022年4月12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
(四)通過銀行擔保及保險形式交納的保證金、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暫退、緩交范圍之內。
二、申請資料
(一)提取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申請表(附件1),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公章。請提供原件掃描的PDF電子版,紙質資料交原件1份。
(二)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附件2),請提供原件掃描的PDF電子版,紙質資料交原件1份。
(三)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請提供原件掃描的PDF電子版,送交紙質資料時核查原件,交復印件1份,復印件逐頁寫“與原件相符”并蓋公章。
(四)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銀行存款證實書或回單,請提供原件掃描的PDF電子版,送交紙質資料時核查原件,交寫有“與原件相符”并蓋公章的復印件1份。
(五)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銀行存款余額證明或對賬單(證明或對賬日期必須為近期一個月內,且顯示余額應當與實際余額一致),請提供原件掃描的PDF電子版,紙質資料交原件1份。
(六)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請提供原件掃描的PDF電子版,送交紙質資料時核查原件,交寫有“與原件相符”并蓋公章的復印件1份。
(七)旅行社營業執照副本,請提供原件掃描的PDF電子版,送交紙質資料時核查原件,交寫有“與原件相符”并蓋公章的復印件1份。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將所有申請資料的原件按順序掃描合成一個PDF電子文件,發到我局指定郵箱。
第二步,我局批量接收、初審申請資料。
第三步,若申請資料需要補正的,我局將通過郵件告知;資料齊全的,則通過郵件通知送交紙質資料。
第四步,我局按受理申請的時間順序,分批審核。
第五步,審核流程結束后,通知旅行社領取《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
第六步,旅行社執《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等資料到銀行取款。
四、注意事項
(一)請各旅行社認真核對申請資料清單和要求,按順序整理好,將所有申請資料的原件按順序掃描合成一個PDF電子文件,發送至電子郵箱lxsfdglc@gz.gov.cn,確保一次性申請成功。
(二)接到申請資料電子文件初審通過的郵件通知后,請將紙質資料交到廣州市海珠區濱江東路警安街1號20樓2002室(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旅行社與旅游飯店管理處),聯系人:楊穗華,聯系電話:38925329。
(三)我局將通過微信、QQ工作群發信息或打電話的方式通知旅行社領取《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取款通知書》,請各旅行社認真填寫《提取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申請表》上的通訊地址及郵編、經辦人、手機號碼,確保準確、及時接收通知。
(四)表格內總社、分社保證金金額填現存的實際金額;大寫金額沒有數字的地方要寫上“零”,小寫金額要在數字前面寫上“¥”;金額后面要寫上“元整”。
(五)旅行社在暫退質保金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完成質保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
(六)自愿不辦理本次暫退質保金的,可以不提交申請。
特此通知。
附件:
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