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交運函〔2022〕208號
廣州道路運輸行業協會、廣州冷鏈行業協會,廣州市各進口冷鏈運輸營運企業:
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以及廣州市市場和冷鏈防控專班有關進一步做好進口冷鏈食品運輸環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加強進口冷鏈運輸營運企業、司機、車輛疫情防控,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廣州市注冊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企業,有涉及進口冷鏈運輸業務的,需向注冊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報備(填報附件1,登記企業、駕駛員、車輛等相關信息,無需辦證;各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2)。
二、登記的車輛為企業涉及進口冷鏈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所有貨運車輛(不限于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
三、登記的司機按要求落實核酸檢測7天1檢(提檔升級時按新要求執行),車輛裝貨前卸貨后一趟一消殺,車輛環境每月開展1次核酸檢測,建立相關防疫臺賬。
四、廣州道路運輸行業協會、廣州冷鏈行業協會動員相關企業對接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未報備的企業不得從事進口冷鏈運輸業務,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通知。
附件:1.廣州市(XX區)進口冷鏈運輸營運企業信息臺賬
2.廣州市各區進口冷鏈運輸營運企業報備聯系方式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廣州市(XX區)進口冷鏈運輸營運企業信息臺賬(點擊下載)
附件2
廣州市各區進口冷鏈運輸營運企業報備聯系方式
(此件公開發布)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