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參保單位:
按照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著力為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要求,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效應,減輕企業負擔,我市前期通過部門之間數據共享比對,現已完成符合2021年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以下簡稱穩崗補貼)主動發放條件單位的確認工作,該類單位的穩崗補貼將由社保部門近期主動發放至社保系統登記的單位銀行賬戶,單位無需網上申領。為確保其他符合申領條件但不在主動發放范圍內的單位應享盡享,于10月26日起正式開放單位網上申領渠道,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我市參保單位(企業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可申報穩崗補貼:
(一)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不屬于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技術落后、沒有市場前景、生產經營恢復無望的“僵尸企業”及“僵尸企業”中的關停企業;不屬于嚴重失信企業。
(二)依法在本市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一年以上。
(三)2020年單位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6%;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超過20%。
二、申報時間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均可申報,逾期不再受理申報。已申領到賬(含主動發放到賬)的單位不得重復申領。
三、申報方式
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全程網上自助申報。
四、申報材料
一般情況,單位無需提供任何材料(勞務派遣企業需上傳與用工單位達成穩崗返還資金歸屬協議情況匯總表和協議書)。單位網上申報成功后,由所屬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發放。
五、補貼標準
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企業類型(含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劃分按照2020年社保費減免政策稅務系統單位減免類型劃分情況執行。
常見問題解答和詳細操作指引見附件。詳情可咨詢廣州市政府服務熱線12345。
附件:
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