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3、15、16號通告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社會面精準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斷疫情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大石街大興村西興街6號房屋、沿江中路和興農莊、北聯村新南大街四巷3號房屋執行封閉管理(管理措施詳見附件1)。嚴格居家,足不出戶。
二、在大石街大興村1隊和3隊住宅區域(即獅子涌以東,大石水道以南,文化廣場及崗西路以西,海堤路以北),以及大石街文化廣場及崗東路以東,大石水道以南,桔芳園、荔芳園以西,朝陽西路以北區域執行封控管理(管理措施詳見附件2)。人員只進不出,嚴禁聚集。
三、番禺區所有區域,一旦發現確診陽性感染者,立即參照第一點執行。請居民減少外出和聚集。
以上措施,我區將依據核酸檢測情況以及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封閉管理及封控管理期間,對廣大市民出行和日常生活帶來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贏疫情防控這場硬仗!
如遇有緊急情況,請向所屬的村(社區)請求幫助。大興村聯系電話:39932318,北聯村聯系電話:34784342,大石社區聯系電話:84783450。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廣州市新冠疫情社區(村)封閉管理措施
2.廣州市新冠疫情社區(村)封控管理措施
廣州市番禺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廣州市新冠疫情社區(村)封閉管理措施
為指導和規范我市相關社區(村)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社區(村)封閉管理,確保社區(村)規范處置、精準防控,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實行社區封閉管理。相關街道、社區(村)設立卡口,僅保留一個出入口,關卡24小時值守。人員只進不出,車輛禁止通行。人員就醫等需求需提供相關佐證方可出入,出入時規范防護,嚴格消毒。
二、嚴格社區管控措施。停止社區內所有商貿服務,娛樂場所、餐飲、商鋪、群眾性健身文化活動場所等全部停業。
三、做好居家隔離。隔離期間,社區所有人員足不出戶。
四、滿足基本需求保障。保障水電網絡通訊暢通,引導居民網上購物,物流專人管理,無接觸配送到家。關注殘疾人、獨居老人、外出就醫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困難人員由政府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給。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處理。一般隔離人員產生的垃圾按“其他相關生活垃圾”的處置,垃圾日產日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75%的酒精噴灑消毒,雙層垃圾袋包裝,再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要求處理。普通居民使用后廢棄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要求處理。
六、規范環境消殺。嚴格按照操作標準開展消毒工作,重點對廂式電梯、公共樓道、公共廁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區域與設施,電梯按鍵、樓梯扶手、單元門把手、快遞柜等手經常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
七、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和服務。實施“專人包戶”制度,居委和屬地公安機關組成監控和服務團隊,“社區三人組”負責居家觀察人員健康監測,每日2次體溫檢測和癥狀詢問。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人員及時送定點醫院排查。轄區醫療機構負責轄區居民日常疾病診療,需轉封閉管理區域外時應及時進行核酸檢測。
八、組織開展核酸檢測。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確定頻次(一般為5次,分別為隔離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對區域內全體居民開展核酸檢測。采樣時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做好宣傳引導,維護秩序穩定。密切關注群眾反映,加強對群眾的心理疏導和宣傳引導,營造“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維護社區(村)穩定。
十、社區(村)封閉管理的解除。14天內無新增感染者,病例及密切接觸者有效管控,環境清潔消毒合格,達到封閉管理時限后,由街道(鎮)提交申請,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同意,解除封閉管理。
附件2
廣州市新冠疫情社區(村)封控管理措施
為指導和規范我市相關社區(村)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社區(村)封控管理工作,確保社區(村)規范處置新冠肺炎疫情,做到精準防控,特提出本措施。
一、社區封控管理。相關街道、社區(村)設立卡口,僅保留一個出入口,關卡24小時值守。人員只進不出,車輛禁止通行。人員就醫等需求需提供相關佐證方可出入,出入時規范防護,嚴格消毒。
二、嚴格社區管控。社區內所有非生活必需的商貿服務、娛樂場所、餐飲、商鋪、群眾性健身文化活動場所等全部停業。區域內保留1—2家超市、肉菜市場,其員工不得離開封控管理區,工作時全程規范佩戴口罩。
三、居民居家隔離。實施封控管理的社區原則上居民足不出戶,待2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后,可以有序到社區(村)內的超市采購生活物資、領取快遞以及非聚集性活動等。
四、做好居民基本需求保障。組織社區物流網絡保障社區物資供應,社區超市、肉菜市場為居民提供服務。可適當設置外賣、快遞臨時暫存點,做到專人管理,無接觸配送。關注殘疾人、獨居老人、外出就醫等人群的特殊需求,困難人員由政府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給。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的處理。一般隔離人員產生的垃圾按“其他相關生活垃圾”的處置,設置指定垃圾收集裝置,日產日清。
六、規范環境消殺。嚴格按照操作標準開展消毒工作,重點對廂式電梯、公共樓道、公共廁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區域與設施,電梯按鍵、樓梯扶手、單元門把手、快遞柜等手經常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
七、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和服務。實施“專人包戶”制度,居委和屬地公安機關組成監控和服務團隊,“社區三人組”負責居家觀察人員健康監測,每日2次體溫檢測和癥狀詢問。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人員及時送定點醫院排查。轄區醫療機構負責轄區居民日常疾病診療,需轉封控區域外時應及時進行核酸檢測。
八、組織開展核酸檢測。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確定頻次(一般為4次,分別為隔離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4天)對區域內全體居民開展核酸檢測,采樣時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九、做好宣傳引導,維護秩序穩定。密切關注群眾反映,加強對群眾的心理疏導和宣傳引導,營造“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維護社區(村)穩定。
十、社區(村)封控管理的解除。14天內無新增感染者,病例及密切接觸者有效管控,環境清潔消毒合格,達到封控管理時限后,由街道(鎮)提交申請,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同意,解除封控管理。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