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住建(房管)部門、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物業小區安全風險防范,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高空墜物隱患排查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加強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保障設施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全面排查小區高空墜物隱患點,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暫時無法完成整改的要設立警示標識和設置圍蔽設施。發現位于業主專有部位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業主整改。
二、加強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做好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安全管理排查,及時組織清理公共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問題;及時勸阻堵塞消防通道、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等違規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派出所查處。
三、加強防汛防風隱患大檢查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認真組織開展物業小區內防汛防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應急預案,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對地下車庫及其他易受水浸區域進行重點排查,備好沙包、水泵、擋水板等防汛物資,及時清理疏通排水管道,維修保養排水設施。各區住建部門要指導各物業服務企業定期開展物業小區紅線內地陷風險(含排水管網)的隱患排查工作,以防排水管渠發生破裂、滲漏等引發地面塌陷。
四、加強反恐怖防范工作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反恐怖防范管理通則》及相關分則要求,切實落實物業小區反恐怖防范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加強反恐演練,不斷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強化小區內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檢查,特別是重大節假日期間,注重做好物業小區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工作,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重點人員的監控工作,遇突發事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同時要廣泛開展反恐防范工作宣傳,把反恐防恐知識帶進千家萬戶,不斷增強廣大群眾識恐、防恐、反恐和防范個人極端事件的意識。
五、加強疫情防控工作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繼續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主動配合屬地街道、居委會按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構建政府、居民、企業群防群控、聯防聯控網絡,毫不松懈抓好物業小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防止可能出現的疫情反彈。
六、加強發動和督促檢查
各區住建(房管)部門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及時將本通知要求傳達到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并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上述工作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于不按上述要求開展工作的企業,及時約談,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通報。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