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商務(跨境電商)主管部門,廣州空港委保稅業務管理局,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口岸辦,廣州開發區西區產業園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推動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穗商務函〔2020〕731號)和《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穗商務規字〔2020〕7號),我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辦法(試行)》,認定一批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發揮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的聚集效應和服務優勢,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快我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促進我市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培育外貿新動能。
二、申報范圍
(一)具有明確經營管理機構和運營機制、經營管理機構在廣州依法注冊、聚集一定數量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發展特色明顯、以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為主導、能提供相應的基礎設施保障和公共服務的區域。其表現形式可以為園區、商務樓宇或產業集聚區等。
(二)我局于2018年12月認定了新銀河世紀跨境電商產業園等8家園區為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有效期為三年,2021年到期),符合條件的園區需重新認定。
三、申報程序
請各區商務(跨境電商)主管部門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園區等申報主體申報,指導填寫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含電子版);各區商務(跨境電商)主管部門對申報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后確定推薦名單,將推薦函和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含電子版)于3月5日(星期五)前報送我局(電子商務處)。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主體報送材料。
1.申報主體的申請報告(原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申報表(原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區商務(跨境電商)主管部門需加具意見。格式見附件2);
3.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申報書(格式見附件3);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
5.地方政府關于批準園區建設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6.園區規模(建筑面積、樓宇數量、工作人員等)憑證、發展規劃;
7.已入駐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單位名單及經營情況一覽表(主營業務、年營收規模、就業人員數量、獲得區級以上示范稱號情況等);已入駐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入駐租賃合同;已入駐跨境電商企業可證明其從事跨境電商業務的證明材料;
8.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二)區商務(跨境電商)主管部門報送材料。
1.區商務(跨境電商)主管部門上報請示;
2.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推薦匯總表(格式見附件4);
3.上述第(一)項企業所報材料一式兩份。
特此通知。
附件:1.廣州市商務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
2.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申報表
3.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申報書
4.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推薦匯總表
廣州市商務局
2021年1月25日
(聯系人:郭志豪,電話:81098946,郵箱:dswl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