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部署,加強對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有效遏制惡意競標、強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建市〔2020〕116號)和《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開展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工作,特開通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問題線索的渠道,歡迎廣大社會公眾提供問題線索。
一、線索征集時間
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9月底。
二、線索征集范圍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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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線索征集9月底結束,征集范圍如下:
1.2020年6月12日至8月31日期間開展招標投標活動的市級監管房屋建筑工程項目。
2.2020年6月12日至8月31日期間在建的市級監管房屋建筑工程項目。
(二)線索收集涉及內容
1.招標人違法招標。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招標人以非法方式規避招標。
2.投標人違法投標。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投標,或者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3.掛靠和弄虛作假。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掛靠、借用資質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4.強攬工程。投標人以暴力手段脅迫其他潛在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脅迫中標人放棄中標。
5.惡意投訴舉報。投標人惡意舉報、投訴中標人或其他潛在投標人,干擾招標投標正常秩序。
6.轉包違法分包。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以及將中標項目違法分包給他人。
7.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黨政機關、行業協(學)會等單位領導干部或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干預招標投標活動。
三、線索提交途徑
公眾對照本次線索征集范圍和內容,對符合范圍和內容的線索,填寫征集表(詳見附件1)反映所掌握的線索,直接按以下方式提供線索(接收部門: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 333 號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電話:020-28866214、020-28866217,郵箱:panguangting@gz.gov.cn),相關部門對線索提供人信息依法保密。如屬于區管項目線索,請徑向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
市級監管工程項目線索紙質資料可交至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房屋建筑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問題信箱(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
特此通知。
附件: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問題線索征集表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