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下稱配套費)征收工作,盡快完成配套費的“多退少補”手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的通知》(穗建規字〔2019〕3號)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設項目,須在聯合驗收前,按照辦理施工許可首次繳費時適用的政策,辦理配套費多退少補手續。
二、建設單位應在取得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后,及時完成配套費多退少補手續,否則將不能在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打印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
特此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