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廣州市審計局對我局主要領導同志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并出具了《審計報告》?!秾徲媹蟾妗穼ξ揖种饕I導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作出了客觀公正的評價,同時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審計意見和建議。我局針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分析,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F將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如下:
一、關于“未按規定上報租車情況”問題整改
一是根據有關規定在廣州市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信息系統補充填報租車信息;二是組織相關人員加強政策學習,強化責任意識,確保掌握政策,執行到位。現已完成整改。
二、關于“未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問題整改
一是加強對預算工作的組織管理。對2020年預算工作認真籌劃,多次召開局黨組會議研究討論預算申報情況,精準細化預算申報;二是加強人員培訓。組織有關機構為業務部門及財務人員進行2020年預算申報政策解讀及文件政策學習,加強預算的剛性約束,提高預算執行能力,維護預算嚴肅性和權威性;三是提高財務統籌能力,財務部門要與業務部門加強溝通,提前做好支出安排,對確需調整的支出按照規定程序報政府財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現已完成整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