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穗科規字〔2023〕1 號)相關規定,市科技局將組織開展2025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期檢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陽光政務平臺項目
(一)檢查范圍。
除全流程下放項目、2025年合同期滿項目、已提交驗收申請或終止申請項目無需檢查外,以下3類共18個在研項目(詳見附件1)納入本年度檢查范圍。
1. 涉及分期撥款,按合同書要求開展檢查的項目。
2. 不涉及分期撥款但財政支持金額大于500萬元(含)或實施期大于3年以上(含延期)的項目。
3. 項目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開展檢查的項目。
(二)檢查內容。
以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為依據,檢查項目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項目合同規定指標完成情況,項目經費到位與使用情況。
(三)檢查流程。
項目承擔單位先進行自查,市科技局在自查報告基礎上開展抽查,為進一步減輕項目承擔單位負擔,自查環節不再邀請專家進行評審,由項目承擔單位通過陽光政務平臺系統按要求填報提交項目自查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1.單位自查。
(1)項目承擔單位負責人登錄陽光政務平臺系統(https://sop.gzsi.gov.cn)按操作指引填寫《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期執行情況表》,并上傳相關附件提交至項目承擔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后,由項目承擔單位提交至項目組織單位。自查報告從2025年8月4日開始填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8日。
(2)項目組織單位及時在系統審核材料,審核不通過的退回項目承擔單位修改,審核通過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審核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25日。
(3)市科技局審核材料后安排抽查評審。
2. 組織檢查。
項目承擔單位應備齊相關紙質材料,在專家檢查時提供;納入現場檢查的,項目承擔單位需根據通知要求做好現場檢查的配合工作,具體安排請留意短信或郵件通知。
3. 公布檢查結果。
檢查結束公布項目檢查結果,各項目承擔單位可通過陽光政務平臺查詢。
4. 限期整改。
(1)檢查結果為“限期整改”的項目承擔單位需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并通過系統提交整改報告。
(2)市科技局安排再次檢查,項目整改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做好復查的配合工作。
(3)整改結束后,在陽光政務平臺公布檢查結果。
二、廣州科技GI項目
(一)檢查范圍。
除全流程下放項目、2025年合同期滿項目、已提交驗收申請或終止申請項目無需檢查外,以下2類共93個在研項目(詳見附件2)納入本度年檢查范圍。
1. 必評估項目:實施期2年(含)以上,今年存在分期付款的市級重大項目(市財政科技經費支持額度大于〔含〕100萬元)。
2. 抽查評估項目:項目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開展檢查的項目。
(二)檢查內容。
以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為依據,檢查項目任務書計劃進度實施情況,預期代表性成果完成情況,項目經費到位與使用情況。
(三)檢查流程。
市科技局以項目“年度情況報告”為基礎,邀請專家開展檢查評估。項目承擔單位無需通過廣州科技GI額外提交檢查材料。
1. 組織檢查。
項目承擔單位應備齊相關紙質材料,在專家檢查時提供;納入現場檢查的,項目承擔單位需根據通知要求做好現場檢查的配合工作,具體安排請留意短信或郵件通知。
2. 公布檢查結果。
檢查結束公布項目檢查結果,各項目承擔單位可通過廣州科技GI查詢。
3. 限期整改。
(1)檢查結果為“限期整改”的項目承擔單位須自市科技局發布限期整改通知書起3個月內完成整改,并通過系統提交整改報告。
(2)市科技局安排再次檢查,項目整改單位根據通知要求做好復查的配合工作。
(3)整改結束后,在廣州科技GI公布檢查結果。
三、聯系方式
(一)各計劃(專題)咨詢。
生命科學技術處:蔣韜略,83124163。
實驗室工作處:胡春江,83124092。
前沿與高新技術處:楊欣卉,83124132。
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處:劉曉輝,83124047。
專家服務處:吳淵清,83124059。
引進智力管理處:王天杰,83124153。
(二)綜合業務咨詢(科技資源統籌處):卓美辰,83124139、83124135。
(三)廣州市科技項目評審中心業務咨詢:83588281。
(四)技術支持。
陽光政務平臺:愛瑞思軟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廣州科技GI:83124114、83124194。
以上聯系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附件1:2025年市科技計劃(陽光政務平臺項目)實施期檢查項目清單.et
附件2:2025年市科技計劃(廣州科技GI項目)實施期檢查項目清單.et
附件4:市陽光政務平臺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報告(參考提綱).docx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