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五十三次會議。全體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建華主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凌偉憲、李力、吳樹堅、趙小穗、張嘉極,秘書長陳小清等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副市長黎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舒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歐名宇,廣州海事法院院長鐘健平,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副院長吳振,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局級干部,市有關單位的負責同志,各區人大常委會的負責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并表決通過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廣州市地方性法規制定辦法〉的決定》、《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廣州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綱要(2016-2020年)〉的決議》、《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修訂)》、《關于賀邦富代表資格審查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文物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政府關于我市與智利圣地亞哥市建立國際友好城市關系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實施情況的報告;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審閱了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部分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書面綜合報告》。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廣東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和《廣州市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規定》,會議結束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組織了憲法宣誓儀式,陳建華主持并監誓。新獲任命的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王宏偉進行了憲法宣誓。
(編輯:曾蔚;審發:梁文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