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為適應南沙教育快速發展,進一步規范和激勵我區學校、幼兒園積極創建各類等級示范校(園),促進全區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精神,并結合區內實際,我局對原《南沙區學校發展獎勵標準》進行修訂。經區政府審批同意,新修訂的《南沙區學校發展獎勵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于2019年12月印發實施。
二、制定依據
《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政策精神制定。內容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規定,符合現行國家政策要求。
三、主要內容
《標準》共分三個方面,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剟铐椖繕藴省!稑藴省分贫ǖ莫剟顦藴薯椖坑?類:第一類是等級學校獎勵標準;第二類是規范化幼兒園獎勵標準;第三類是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獎勵標準;第四類是安全文明校園獎勵標準;第五類是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特色)學校獎勵標準;第六類是中小學、幼兒園品牌示范學校、課程改革實驗學校認定獎勵標準;第七類是依法治校示范校獎勵標準;第八類是其它項目獎勵標準。具體獎勵標準見正文。
(二)獎勵范圍。獎勵對象為區屬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職業學校、成人學校以及在我區辦學的省市屬學校。
?。ㄈ﹫绦修k法。包含經費開支與要求、執行時間與注意事項等內容,由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