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出臺背景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實化量化了“十四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和重大任務,描繪了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宏偉藍圖,為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行動指南。我們要樹立更加堅定的信心,奮力推動“十四五”時期商務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貢獻。
2021年黃埔區綜合實力穩步增強,經濟布局更優更實,市場活力競相迸發。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加快商貿服務“高端化”“特色化”發展,拓展商貿服務新空間、開辟商貿服務新賽道、打造商貿服務新品牌。區商務局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指示要求,研究制定了本《措施》,旨在強化我區對優質商貿企業的集聚效應,真金白銀助力我區商貿企業做大做強,推進我區商貿業高質量發展。
二、政策亮點
《措施》與“現代服務業10條2.0”錯位互補,著力推動商貿業發展穩中求進,全方位支撐“萬億商品”計劃。《措施》主要有以下三個亮點:
(一)扶持門檻分層細化。《措施》延續“現代服務業10條2.0”政策體例,設置經營貢獻獎、成長壯大獎、企業人才獎,其中經營貢獻獎設置批發業、零售業各三檔,成長壯大獎設置批發業、零售業各6檔,激勵不同發展階段企業做大做強,助力商貿業穩進發展。企業可自主選擇更符合自身發展情況的政策進行申報。
(二)扶持力度全面提升。《措施》有效期三年,各獎勵項目扶持力度較“現代服務業10條2.0”均大幅提升,著力聚焦我區商貿業發展階段性困境,堅定企業在區發展信心。
(三)強化平臺集聚作用。《措施》對實現一定規模并擁有一定營業收入水平納統企業的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平臺,對平臺運營企業及平臺入駐企業均給予大力扶持,強化平臺對于集聚優質商貿企業、完善產業鏈、補足企業服務社會供給短板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內容
《措施》共設置經營貢獻獎、成長壯大獎、企業人才獎、現貨交易供應鏈平臺獎等4類核心條款,政策有效期為3年(2022-2024年),旨在對不同發展階段的商貿業企業提供更精準的政策扶持,穩定存量企業、集聚優質企業,堅定企業發展信心、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穩住商貿業基本盤。核心內容如下:
《措施》第三條經營貢獻獎設置批發業、零售業各3檔,根據不同營業收入及增速水平分別給予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適當比例的扶持。
《措施》第四條成長壯大獎設置批發業、零售業各6檔,根據企業達到一定營業收入及增速水平分別給予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適當比例的扶持。
《措施》第五條企業人才獎按照高管人才應納稅所得額的適當比例予以扶持,旨在鼓勵高管人才持續帶領企業發展壯大。
《措施》第六條現貨交易供應鏈平臺獎針對實現一定規模并擁有一定營業收入水平納統企業的供應鏈平臺,對平臺內達一定營業收入水平的企業按其當年營業收入適當比例予以扶持,旨在完善產業鏈發展。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下一步,區商務局將保持“與時俱進、迎難而上”的拼
勁和干勁,做好《措施》與“現代服務業10條2.0”政策的銜接工作及《措施》宣貫工作,嚴保政策“穩落地”,將政策紅利真正轉化為我區商貿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發展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