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政策解讀
一、《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出臺背景
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支持廣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同年,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廣州區域金融中心建設的若干規定》(穗府規〔2019〕1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主要用于扶持在廣州注冊或運營的從事金融活動以及與金融直接相關的機構和個人,包括法人金融機構、法人金融類控股集團、金融機構地區總部、專業子公司、金融市場交易平臺、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利用資本市場發展的企業、股權投資機構、金融科技類主體、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高層次金融人才以及其他優化金融發展的組織或項目。該政策作為我市最重要的金融產業政策,實施以來取得了明顯成效,對穩住廣州經濟基本盤、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加大對廣州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支持力度,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在《若干規定》基礎上進行修訂《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并結合原有條款多年執行效果對部分內容進行了優化完善。同時,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還根據廣州金融“十四五”規劃的重點工作任務,新增了部分內容,通過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廣州金融“三中心、一標桿、一高地”建設,助力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
二、《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正文共包括六大部分二十一條,主要內容如下:第一部分為總則,共2條。主要明確指導思想和適用范圍。第二部分為豐富金融業態,共3條。主要包括對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增資擴股、并購及征信平臺接入等項目的獎勵補貼。第三部分為提升資本市場發展水平,共3條。主要包括企業上市掛牌、風投創投、期貨市場等項目的獎勵補貼。第四部分為鼓勵服務實體經濟,共4條。主要包括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農村金融和融資租賃項目的獎勵補貼。第五部分為優化金融營商環境,共3條。主要包括對金融智庫、金融人才、金融圖書“金羊獎”、國際金融城入駐辦公用房等方面的獎勵補貼。第六部分是附則,共6條。主要包括兜底條款、申報要求和政策有效期等內容。
三、《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政策亮點
第一,聚焦大機構,集聚增量金融機構,做強存量金融機構。加大金融招商力度,進一步加大力度吸引金融機構集聚廣州,不斷豐富廣州金融業態,推動完善現代金融機構和市場體系。如大幅提高法人金融機構的獎勵標準,法人金融機構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最高可獲5000萬元獎勵;提高對商業銀行專營機構的獎勵標準,商業銀行專營機構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可獲1000萬元獎勵。法人金融機構增資擴股后,最高可獲1000萬元獎勵。
第二,打造大平臺,加快建設重要金融平臺,發揮好平臺輻射帶動作用。高標準建設國家級金融基礎設施交易平臺——廣州期貨交易所,對廣州期貨交易所每個上市新品種給予2000萬元獎勵,服務保障廣州期貨交易所加快推進產品研發進度,推動更多品種上市交易。同時,對在廣州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公司和期貨公司地區總部按照綜合排名進行獎勵,激發其交易積極性。支持我市金融控股公司做好牌照申請工作,金融控股公司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可獲1000萬元獎勵。
第三,培育大市場,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激發廣州資本市場活力。一方面,支持優質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發展,降低融資成本,優化融資結構,加大優質企業上市扶持力度,企業首發上市最高可獲500萬元獎勵,持續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和質效,在我市重點優勢產業領域培育新增優質上市公司,充分發揮上市公司在“穩鏈”“補鏈”“強鏈”中的引領帶動作用。另一方面,優化提升風投創投機構綜合實力,按照風投創投機構實際投向我市非上市企業股權的資金計算管理能力規模,最高可獲2000萬元獎勵,將有效提高風投創投激勵政策精準度,助力打造國際風投創投之都。
第四,做好大文章,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引導金融資源向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傾斜。加大對綠色貸款發放、綠色債券發行等工作的扶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和企業持續深化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對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業務,每年最高可補貼150萬元。運用好發揮好總額度最高10億元的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作用,引導合作銀行強化普惠金融對綠色低碳發展、專精特新、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的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敢貸”“愿貸”;繼續推進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站和“金融村官”支持力度,每年最高安排補貼總金額450萬元;充分發揮融資租賃融資、融物特性,拓寬制造業企業的融資渠道和銷售渠道,豐富產融結合形式,特別是在飛機、船舶等重要領域發揮獨特作用,單個飛機、船舶租賃項目最高可補貼100萬元。鼓勵數字金融機構來穗展業,相關機構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最高可獲1000萬元獎勵。
第五,營造大環境,優化金融營商環境,強化人才服務保障。大力完善金融人才服務體系,優化廣州金融人才政策,打造金融人才高地,構建良好金融生態。開展金融人才評定、培養與提升,對符合條件的金融人才按規定落實有關獎勵支持及綜合服務保障待遇。
四、獎勵補貼的申請方法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將制定廣州市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并于每年上半年組織開展年度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及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官方網站上發布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公布流程和相關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