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通告》發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在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開展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對于全面摸清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準確把握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特征,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服務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從2024年1月1日起,普查登記工作將全面開啟,普查登記對象是在我市轄區范圍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樣本個體經營戶。
問:《通告》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答:《通告》提醒,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普查登記工作于2024年1月-4月開展。普查對象需積極配合普查人員準確采集相關信息,不得拒絕或者妨礙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的目的,將依法進行保密。
問:《通告》有相關法律依據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請普查對象積極配合普查工作,及時填報普查數據,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對拒絕或者妨礙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或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經濟普查資料的普查對象,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問:如果我是個體經營戶,我必須參加普查登記嗎?
答:對于個體經營戶,普查登記階段采取抽樣調查的方式進行登記。如果您所經營的個體經營戶被抽中,屆時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普查人員上門采集普查表信息,請您積極配合普查人員準確采集相關信息。特別提醒,普查不收取任何費用。
問:如果我是單位法人,我必須參加普查登記嗎?
答:是的。普查登記對象包含我市轄區范圍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請您準備好相關經營證件和與經濟普查有關的會計、統計和業務核算等原始資料,屆時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普查人員上門采集普查表信息。
問:市場監管局有企業登記資料,稅務局有經營數據,為什么還要進行經濟普查?
答:經濟普查既包括市場監管、稅務兩個部門的管理對象,還包括除此之外的機關事業單位、各類社會團體和未注冊登記的個體經營戶;此外還要根據企業經營狀況,摸準摸清經濟發展狀況、產業結構、工業產品產量、資產負債等方面的情況,需要進行資料更新、實地核實、全面調查。
問:如果我對《通告》有疑問,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問題,我該怎樣聯系工作人員?
答:如對《通告》有任何疑問,或工作中遇到普查機構或普查人員有違法或損害普查對象利益的情況,請及時向廣州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投訴(聯系電話:020-83126357、020-8312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