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州市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穗府辦函〔2025〕4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印發。現就《實施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消費工作,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都把“大力提振消費、提高投資效益,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列為今年各項重點任務之首,并明確提出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今年5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粵府辦〔2025〕12號),對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作出具體工作部署。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5〕12號)有關要求,扎實推進各項措施任務落地落實,加快形成促進消費增長強大合力,全面激發我市消費市場活力,特制定《廣州市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圍繞“擴大消費規模、提升消費品質、推動消費升級”目標,提出了八部分33條具體措施。前七部分聚焦供需兩側和制度環境,分別實施居民就業增收促進行動、消費能力保障支持行動、服務消費提質惠民行動、大宗消費更新升級行動、消費品質提升行動、消費環境提升行動、限制措施清理優化行動,第八部分提出強化投資、財政、信貸、統計等支持政策保障。具體如下:
居民就業增收促進行動(第一至三條):舉辦系列招聘會、升級就業驛站、開發公益崗位等促進就業。拓展財產性收入渠道,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實施“北部山區”22條等推動收入合理增長,提升居民消費能力。
消費能力保障支持行動(第四至七條):著力加強生育養育、教育、醫療養老、重點群體保障力度,增強居民消費意愿。
服務消費提質惠民行動(第八至十三條):通過擦亮“食在廣州”金字招牌、優化文旅消費供給,促進體育消費、銀發經濟發展,擴大入境消費規模,深化服務業國際合作,進一步釋放服務消費潛力。
大宗消費更新升級行動(第十四至十六條):加力擴圍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滿足住房消費需求、拓展汽車消費場景,擴大傳統消費規模。
消費品質提升行動(第十七至二十二條);通過打造“羊城消費新八景”、做強“Young城Yeah市”提升城市品牌影響力,積極培育新型消費,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推動內外貿一體化,著力豐富消費品質供給。
消費環境提升行動(第二十三至二十六條):圍繞保障居民休息休假權益、優化消費環境、推動消費載體提質升級等,全力營造安全舒心的消費氛圍。
限制措施清理優化行動(第二十七至二十八條):有序減少消費限制,優化小客車增量指標申領,聚焦持續提升我市營商環境,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打擾,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加強政策支持保障(第二十九至三十三條):在政策支持保障方面,強調加強政策協同聯動,發揮投資支撐、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信貸支持等政策保障作用。
三、主要特點
一是供需兩側聯動發力。《實施方案》既從供給側提出豐富優質商品和服務的措施,在需求側也加大對就業增收、生育養育、社會保障等政策支持力度。
二是促消費和惠民生協同并進。《實施方案》堅持提振消費同惠民生相結合。
三是強化消費政策協同。《實施方案》強調加強跨部門政策協同,推動財稅、金融、產業、投資等各方面政策形成促消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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