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訂的《廣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后,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為做好《預案》的實施工作,具體解讀如下:
一、《預案》修訂的必要性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重要指示精神的舉措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救災與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注重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注重減少災害損失向注重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氣象工作關系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重新修訂《預案》,全面提升綜合防災和應急處置能力,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精神的舉措,對做好我市氣象災害防御,最大程度減少和避免因氣象災害造成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具有重要意義。
(二)落實新修訂省、市應急預案的具體要求
2024年以來,為完善自然災害防御體系,省、市政府先后印發實施了《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粵辦函〔2024〕57號)、《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粵辦函〔2025〕36號)、《廣州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穗府辦〔2024〕15號)。上位預案及三防預案內容發生調整,需要通過修訂《預案》來落實。
(三)廣州市氣象防災減災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亟需解決
近年來,我市氣象災害多發頻發,給我市帶來了嚴重的損失,在氣象防災減災實踐中暴露出許多問題,亟需解決。一是“預警”和“預警信號”之間的關系混淆,預警發布體系不夠完善;二是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后期處置、應急保障體系不夠健全;三是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復盤機制尚未建立;四是氣象災害預警標準、各部門應對職責和響應措施不夠優化。
二、《預案》主要修訂內容
《預案》全文分為11部分:總則、組織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對任務、后期處置、應急保障、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復盤總結、組織管理、附則、附件。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精神
在“編制目的”明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加強氣象預警與災害預報的聯動,提升氣象災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氣象災害應急管理體系。
(二)完善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職責
明確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作為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協調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協同處置氣象災害的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工作。參考《廣州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穗府辦〔2024〕15號),結合氣象災害防御需要,將指揮部成員單位由39個調整為43個。增加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省水文局廣州水文分局、自然資源部南海預報減災中心、中石化廣州石油分公司共4個成員單位。
(三)調整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及其職責
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涉及各行各業,現有專家組架構已不能滿足現階段氣象防災減災的新要求。由原來“市氣象部門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氣象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調整為“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由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成,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理清“預警”和“預警信號”之間的關系
長期以來存在“預警”和“預警信號”混淆的情況。在《預案》4.2預警制作,明確“預警”是指達到《廣州市氣象災害預警標準》后,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的防御提醒,不面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號”是指市、區氣象部門根據《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五)完善氣象災害預警發布體系
在《預案》4.3預警發布,明確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由歸口管理單位制作或必要時聯合制作。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氣象條件不再造成災害影響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預警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進一步完善預警發布內容,明確預警發布途徑和預警傳播要求。
(六)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響應體系
在《預案》5.2響應啟動,參考《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粵辦函〔2025〕36號),明確在應對臺風、暴雨、寒冷、干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氣象災害預警,其中在應對高溫、大霧、灰霾、寒冷四類氣象災害時,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序啟動氣象災害應急響應。進一步梳理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流程、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根據近年來氣象災害防御經驗,優化省、市、區有關防御部署工作和應急響應級別的銜接。
(七)完善氣象災害后期處置、應急保障體系
在《預案》后期處置部分,鼓勵市、區兩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參加巨災保險。在災后恢復重建過程中,積極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在《預案》應急保障部分,參照《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粵辦函〔2025〕36號),進一步完善資金保障、物資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技術保障內容,明確主體單位職責。
(八)新增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復盤總結
建立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復盤制度,以進一步加強氣象預警與災害預報聯動,共同筑牢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為目標,及時發現和解決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防御鏈條中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聯動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努力補齊短板弱項,充分總結和凝練實踐中獲取的經驗,不斷優化完善機制,切實提升氣象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九)優化氣象災害預警標準和響應措施
參考《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粵辦函〔2025〕36號),結合近十年廣州市各類氣象災害發生的規律、影響程度等,本次修訂刪除了雷雨大風應急響應;重新優化臺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干旱、灰霾、道路結冰等8類氣象災害預警的發布標準。結合近年來氣象災害部門應急聯動情況,重新凝練修訂各類氣象災害應急情景下各部門的應對職責和響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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