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鼓勵旅行社企業引客入穗,促進旅游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廣州市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辦法》(穗文廣旅規字〔2023〕1號)要求,我局委托廣東中煜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對廣州佰信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廣州新世紀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廣州廣之旅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45家申報2024年度(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的旅行社予以審計,并出具書面審計報告,其中有40家旅行社符合2024年度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條件(見附件)。為確保公平、公正,現對符合2024年度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條件旅行社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自然日(自2025年7月17日至7月21日止)。
如對公示名單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旅行社與旅游飯店管理處反映(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濱江中路警安街1號2002室)。反映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內容應具體詳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需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并留聯系方式以便核查。聯系人:胡先生,聯系電話:38925329,郵箱賬號:lxsfdglc@gz.gov.cn。
本次公告僅針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中列示的核定人次進行確認,實際發放金額視財政預算資金下達情況進行計算、分配。
附件:符合2024年度廣州市旅行社組織接待游客來穗旅游獎勵條件旅行社名單.
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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