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現就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重新發布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5〕9號)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為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促進全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63號)等有關規定,我市印發實施《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穗府辦規〔2018〕30號),明確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的原則、職責分工、條件和渠道等。此后根據機構改革和有關政策調整要求,進行了集中修訂,于2020年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穗府辦規〔2020〕10號),以下簡稱“穗府辦規〔2020〕10號文”)。穗府辦規〔2020〕10號文實施以來,制度平穩銜接,實施效果良好。
二、重新發布必要性
穗府辦規〔2020〕10號文將于2025年7月8日有效期屆滿,相關規范性文件修訂工作已納入《廣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2025年度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入庫項目》。為穩慎有序完成廣州市戶籍遷入政策相關規范性文件修訂工作,同時確保政策不出現空檔期,經請示市政府同意,現依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將穗府辦規〔2020〕10號文簡易修改后重新發布,延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調整情況
穗府辦規〔2020〕10號文主要內容保持不變,僅對相關表述作不涉及實體內容的必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