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州市醫保局、衛生健康委、財政局等3部門聯合印發《廣州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專項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有關政策情況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及意義
醫療服務價格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也關系著公立醫療機構和醫療事業的高質量發展。近年來,國家提出了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要求,加上醫療技術持續進步和醫療行業成本變化等多方面因素影響,當前我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不適應發展要求、不滿足現實需求的問題日益顯現,價格矛盾比較突出。
專項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有關政策和文電精神,著重體現醫療技術勞務價值,同時降低設備物耗為主的檢查項目價格,逐步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理順比價關系,促進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升醫療服務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醫療衛生服務。
二、主要特點
(一)總量控制與結構調整相結合。專項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注重總量調控,在合理范圍內優化醫療服務價格,保障群眾負擔總體穩定、醫保基金可承受、公立醫療機構健康發展可持續。通過結構調整,讓價格體系更真實體現醫療服務成本與價值,推動醫療服務的均衡發展。
(二)著重體現醫療技術勞務價值。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重點考慮合理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堅持“三個60%”,即:將價格構成中技術勞務占比60%以上的項目優先納入調價范圍,且此類項目的數量和金額占比均達到調價總數和總金額的60%以上。通過合理的價格引導機制,促使醫療行為進一步回歸到以醫療技術為主導,重視人才培養和技術進步,進而提升醫療技術服務能力與水平,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三)著力優化檢查項目價格。遵循國家及省相關政策要求,降低物耗占比高的CT、MR、PET/CT等大型設備檢查類項目價格,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充分發揮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引導醫療機構主動優化資源配置,有效規范醫療行為,逐步改善收入結構,加強成本管理和精細化運營,從而提升醫療服務效率及質量,形成良性循環,提升群眾的就醫體驗及滿意度。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調價范圍和項目。實施范圍涵蓋廣州地區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在調價過程中,重點考慮對技術勞務價值高、長期未調整、價格成本矛盾突出項目的價格進行調升,對設備物耗為主的檢查項目的價格進行調降。經市醫保部門與衛生健康部門共同遴選評估,確定24項調價項目,包括13項調降(CT、磁共振、PET/CT類大型檢查),11項調升(門診診查費、換藥、護理、治療類),符合國家政策導向。
(二)做好政策協同。將調升項目的增量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對于門診診查費類受眾面廣、服務量大的項目,調價時同步調整醫保政策,保證在充分體現醫療技術勞務價值的同時,又能有效平衡群眾醫藥費用負擔、促進分級診療落實。
(三)強化政策執行。調整后的價格均為最高指導價,醫療機構可自主向下浮動價格,下浮幅度不限。公立醫療機構要強化基本醫療服務的公益屬性,調價要與醫保改革、薪酬制度改革、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等政策配套銜接、統籌推進;持續強化宣傳引導,做好調價公示,動態監測價格實施,確保調價工作平穩有序。
四、施行時間
《方案》自2024年12月30日正式施行。近期,我市同步落地國家和省多項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包括價格規范治理、項目新增和修訂等,均以降價或減輕群眾個人負擔為主要導向,也將于2024年12月30日同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