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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的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下放各區實施的具體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等在內的25項審批權將于近期正式下放到各區,以提高審批效率,方便百姓辦事。
據悉,《目錄》將于近期公布實施,該《目錄》是在2011年《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的決定》下放64項事權的基礎上,又一次下放市直部門的有關事權。
13項可自選在市或區辦
《目錄》對下放事項并未搞一刀切,全部下放由各區實施。在《目錄》下放的25項事項中,其中13項保留市、區同時辦理,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到市或區辦理;其余12項市級不再辦理,市直部門通過直接或委托下放的方式,由區有關部門辦理。如科信局下放的“無線電頻率、臺(站)設置使用審批(5W以下對講機)”事項,目前只有花都、從化、增城、番禺4區無線電主管部門開展了此項業務,其他各區因未設置機構或無專業人員等原因,暫不具備開展此項業務的條件。因此,將該事項明確為市、區同時辦理,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到市或區辦理,尊重實情,又方便老百姓辦事。
監督權隨之下放到各區
市法制辦主任吳明場在發布會上表示:“《目錄》由法制辦負責擬定,我們先是根據各區的要求,由各區提出希望下放的權力下放清單,有些部門也不同意下放,所以方案從去年到今年都在溝通,最后達成共識,下放這25個審批項目。”
吳明場說:“事權下放之后,監督權也隨之下放到各區。也就是說事權下放之后要對事權實施的實際效果由區里來監督。市里主要通過平時的民意考核和信息共享制度,對區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據悉,《目錄》將于近期公布實施,該《目錄》是在2011年《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的決定》下放64項事權的基礎上,又一次下放市直部門的有關事權。
13項可自選在市或區辦
《目錄》對下放事項并未搞一刀切,全部下放由各區實施。在《目錄》下放的25項事項中,其中13項保留市、區同時辦理,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到市或區辦理;其余12項市級不再辦理,市直部門通過直接或委托下放的方式,由區有關部門辦理。如科信局下放的“無線電頻率、臺(站)設置使用審批(5W以下對講機)”事項,目前只有花都、從化、增城、番禺4區無線電主管部門開展了此項業務,其他各區因未設置機構或無專業人員等原因,暫不具備開展此項業務的條件。因此,將該事項明確為市、區同時辦理,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到市或區辦理,尊重實情,又方便老百姓辦事。
監督權隨之下放到各區
市法制辦主任吳明場在發布會上表示:“《目錄》由法制辦負責擬定,我們先是根據各區的要求,由各區提出希望下放的權力下放清單,有些部門也不同意下放,所以方案從去年到今年都在溝通,最后達成共識,下放這25個審批項目。”
吳明場說:“事權下放之后,監督權也隨之下放到各區。也就是說事權下放之后要對事權實施的實際效果由區里來監督。市里主要通過平時的民意考核和信息共享制度,對區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