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廣州市醫療保障局迅速落實國家、省減半征收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政策,會同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轉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同時,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市階段性減半征收職工醫保費工作,市醫保局會同市稅務局聯合印發了《轉發關于進一步明確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有關意見的通知》,通過減半征收,延、緩繳納,繼續降費等多重舉措,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繳費負擔,確保參保人及時享受就醫待遇。
一、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
2020年2月至6月,廣州市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按照降費前費率的50%征收,即執行減半征收政策期間,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3.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0.85%,單位繳費費率合計為4.35%,此項舉措,預計5個月可為企業減負約83.25億元,切實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穩崗就業。
二、繼續實施職工醫保階段性降費政策
減半征收政策結束后,企業可繼續享受廣州市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繳費率政策。具體來說,從2020年7月起,廣州市繼續執行《關于印發階段性降低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率的通知》(穗醫保規字〔2019〕3號)的規定,將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的繳費率降低至5.5%,持續降低企業繳費成本,有效助力企業渡過難關。
三、職工醫保費可延期繳納
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按月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用的,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補辦補繳,補辦補繳免收滯納金,疫情期間不影響參保人享受就醫待遇。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延繳(緩繳)期間,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一同延繳(緩繳)。
四、優化服務方式,確保參保人待遇正常享受
執行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減半征收、持續降費和延繳緩繳期間,市醫保局與稅務部門建立更密切的協調合作機制,簡化業務流程,優化服務方式,推廣“網上辦”“電話辦”,聯合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制作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政策匯總和操作指引,通過醫保、稅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精準推送給用人單位,提升用人單位對政策的知曉度,確保減半征收政策快速落實到位,切實做到待遇“零影響”,確保參保人的就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