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醫保中心、市醫救中心,各區財政局,各區衛生健康局: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的通知》(粵醫保明電〔2020〕2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障參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的通知(粵醫保明電〔2020〕2號)
廣州市醫療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
2020年1月3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