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jīng)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7月29日批準,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文明行為八大倡導
01 倡導健康理念
提倡患傳染性疾病戴口罩;推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用品,優(yōu)先使用可循環(huán)利用的產(chǎn)品,拒絕過度包裝;出行時優(yōu)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節(jié)約水、電力、燃油、天然氣等資源,理性消費等。
02 倡導守望相助
提倡守望相助、互相關愛, 鼓勵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鼓勵具備救護技能的公民,在他人出現(xiàn)傷病或者處于其他生命健康危險時,實施現(xiàn)場救護。鼓勵為有需要幫助的人撥打120急救電話、110報警電話以及119火警電話等緊急服務類電話,幫助其尋求救助。
03 倡導特殊關愛
關愛和尊重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體,為其參與社會生活提供便利的設施、信息和服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倡導為老、弱、病、殘、孕婦及懷抱嬰兒的乘客讓座。鼓勵和支持單位和個人設立愛心服務點、公益閱讀點,為環(huán)衛(wèi)工人等戶外勞動者提供飲用水、餐食加熱、遮風避雨、看書讀報等便利服務。
04 倡導見義勇為
鼓勵和支持公民采取合法、適當?shù)姆绞剑诹λ芗暗姆秶鷥?nèi),實施見義勇為行為。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親屬因其見義勇為行為產(chǎn)生糾紛請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予以援助。對符合見義勇為確認條件的人員應當及時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確認,并給予獎勵和保障。
05 倡導無償捐獻
鼓勵和支持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干細胞、人體組織及器官等行為。
06 倡導志愿服務
鼓勵和支持參加志愿服務活動和依法設立各類志愿服務組織。相關單位應當為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提供便利和保障。
07 倡導慈善公益
鼓勵和支持參與扶貧、扶老、助殘、濟困、助學、賑災、醫(yī)療救助、環(huán)境保護等慈善公益活動,保護慈善公益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08 倡導心理關懷
鼓勵和支持建立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疏導機制和危機干預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