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埔府規〔2022〕10 號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于魚珠舊城更新改造的通告
2011年5月,魚珠舊城更新改造項目完成了第一輪居民征詢工作,同意改造的戶數占征詢總戶數的98.35% 。2013年12月,原廣州市“三舊”改造工作辦公室批復同意魚珠舊城更新改造項目改造方案。2021年3月31日,該項目已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府辦規〔2019〕5號)規定完成了改造主體(土地使用權人)的招標工作,中標單位為科學城(廣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該項目按照廣州市城市更新相關政策要求開展后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魚珠舊城更新改造項目位于黃埔大道南側,緊鄰魚珠碼頭,遠眺珠江前航道水域。改造范圍見附圖。
二、魚珠舊城更新改造項目動遷、拆遷和安置等工作由魚珠街道辦事處和科學城(廣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共同開展,具體由科學城(廣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廣州科城魚珠投資有限公司負責實施。
三、改造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改造工作,不得非法阻撓改造工作的開展。
四、魚珠舊城更新改造項目改造進入拆遷和建設階段。禁止在改造范圍內實施未經批準的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為;改造范圍內已到期的出租屋、出租商鋪的權益人以續簽租約等手段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的,根據民事法律相關規定不予補償;改造范圍內的各類經營業主應及時辦理地址變更或注銷手續。
五、為確保改造范圍內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改造單位要采取安全措施,對改造范圍進行圍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
六、各職能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及時辦理魚珠舊城更新改造所需的相關手續,同時加大執法稽查力度;根據改造工作需要,水電氣通訊等市政服務企業應采取相應替代措施,并對改造范圍內的線路管道進行遷改,確保改造范圍內的良好秩序和舊城更新改造工作的順利推進。
七、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打擊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于魚珠舊城更新改造的通告》(穗埔府規〔2019〕2號)同時廢止。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