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府規〔2022〕2號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項目(花都區段)
鐵路安全保護區的通告
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9號)第二十七條和《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為加強鐵路運輸生產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現將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項目(花都區段)鐵路安全保護區劃定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項目(花都區段)線路兩側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并埋設安全保護區標樁。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的距離。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項目(花都區段)線路里程及保護區范圍如下表所示。
二、在新建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項目(花都區段)沿線保護區范圍內從事生產、生活或者其他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9號)、《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三、違反本通告有關規定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原有土地權屬不變。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4日印發